被控違反國安法 「美國隊長 2.0」擬不認罪 控方質疑申請英文審訊目的
有「美國隊長2.0」之稱的馬俊文,因多次於示威活動期間叫口號,最終被控一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案件今再提堂,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處理,辯方申請英文審訊,控方則認為中文審訊較適合,因涉案資料為中文,經翻譯或未能反映涉案言論的原意或有所扭曲,並質疑辯方此舉具策略目的,法官則指被告有權選擇其代表律師及審訊語言,批准案件以英文審訊,但認同控方提議由雙語法官審理,惟雙語法官人選有限,最終決定由他審理本案,並排期 9 月28日開審,預計審期為5天,辯方並無保釋申請,期間被告須被還押。
代表控方的律政司高級檢控官張卓勤表示,得知被告將會不認罪,及申請英文審訊,但控方認為本案以中文審訊較為適合,因所有涉案資料均為中文,憂慮如將相關資料翻譯為英文,或未能反映涉案言論原意或有所扭曲,並指被告早前提堂時離庭前一度表示希望中文審訊,不知為何辯方今卻申請英文審訊,質疑辯方此舉具策略目的,惟最終指如法庭批准以英文審訊,希望可安排雙語法官審訊。
法官陳廣池則表示,即使辯方此舉具策略性,被告亦有權選擇律師及審訊語言,且可改變主意,法庭亦不會干預被告與律師之間的溝通及決定,並認為不應假設翻譯者的能力欠佳未能準確翻譯,但他同意控方提議案件由雙語法官審理,惟雙語法官人選有限,最終決定由他審理本案。
將傳召 28 名警方證人作供
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夏博義則表示,辯方可同意控方所有案情,但將就言論自由權利及國安法條文的解讀作法律爭議。控方則指,即使如此仍決定將傳召 28 名警方證人作供。
據了解,相關警員主要為於涉案現場,聽到被告叫喊口號及上前作出警告者。控方又表示審訊時將播放約17小時涉案片段,法官則指如控辯雙方同意所有控方案情,他可以於內庭觀看相關片段。
被告馬俊文(30 歲),報稱無業,現被控一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涉及 19 宗事件。該案件的警方主管由國家安全調查及行動組高級督察負責。
控罪指,被告於2020 年 8 月 15 日至 11 月 22 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案件編號:DCCC 12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