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odpanda 外賣員被控襲警下月提堂 另案涉除口罩吸煙、拒出示身份證 准保釋候訊
今年 1 月在天水圍被警方截查、在銀包搜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卡片的 foodpanda 外賣員,一度被指盜竊被捕,其後再被指於警署以頭襲警。外賣員今(26 日)透露他最終被控襲警罪,案件下月提堂。外賣員另被控去年 10 月 1 日,在銅鑼灣除下口罩吸煙及拒絕出示身份證,涉違反「口罩令」及阻差辦公,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暫毋須答辯,辯方申請押後至 5 月 21 日再訊,以便向控方索取文件等,期間被告獲准繼續以 1,000 元保釋。據了解,案發當時被告趙康勝於路邊除下口罩吸煙,期間有警員上前,指他涉違反公眾地方須配戴口罩規例,並要求他出示身分證被拒,被告最終被拘控。
另外,趙今年 1 月在天水圍遭警方截查,警員在其銀包內發現一張「光時」卡片,警員曾查問趙是否知悉《國安法》,又懷疑其外賣袋是盜竊而來,其後以涉嫌盜竊拘捕趙,再指他在警署以頭襲警。
被指襲警 未控告「盜竊」
趙今於庭外表示,警方最終未有控告他盜竊罪,而是控告他襲警,案件將於下月 15 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另外,趙早前一度被指參與非法集結被捕,獲准保釋候查,他其後就該案「踢保」(拒絕保釋候查),暫未有被控。
被告趙康勝(21 歲,運輸工人),被控違反指明期間內在指明公眾地方須佩戴口罩罪,指他於去年 10 月 1 日,於香港島銅鑼灣怡和街 1 號外,沒有合理辯解而違反香港法例第 599I 章第 5(A)(1) 條,即在指明期間內,任何人在進入或身處指明公眾地方時,須一直佩戴口罩。
趙另被控一項阻礙公職人員,指他於同日同地,阻礙依法執行公務的公職人員,即警長 58861 執行公務。
案件編號:ESCC63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