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閹割選舉】田飛龍倡審委會最少 20 人 成員包括國安公署代表、退休法官及前高官
人大決定「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增設「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全面審查立法會、選委會和特首候選人資格,「審委會」組成料在人大常委下周一、二(29、30 日)開會後有定案。內地學者、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建議,審委員會至少有 20 人,並加入駐港國安公署代表、退休法官及前高官等,以彰顯公信力。
TVB 今日(27 日)報道引述田飛龍指,為候選人設資格審查委員會,有助「抗衡外部勢力干預」,較現時只靠選舉主任把關更好,「(委員會)可以有效排除來自本地極端勢力和外部干預勢力的壓力,由於是委員會審查,對抗擊外國制裁也是有幫助的。」即使整個委員會被制裁的可能性仍然存在,但歐美也要相應考量中國政府的反制力量。
田飛龍建議,該委員會至少有 20 人,成員要有權威和代表性,建議加入駐港國安公署代表、退休法官、前高官等等,以彰顯公信力。
本港政圈則盛傳,審委會成員或由中央直接委任,減少特首委任可能出現的利益衝突。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今早出席商台節目時表示(詳見另稿),委員會成員由中央任命較好,因特首日後或會再參選,不能完全避嫌。她又認為委員會人數不需太多,不應由政黨中人出任,須是地位「比較超然」、沒打算參算及有法律知識。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日前在民建聯分享會上指,估計資審會成員數目可能「10 零 20 人」,並認為審委會審查候選人資格,所作決定應不能被推翻或司法覆核,避免影響選舉進度。而過去本地選舉中沿用做汰,即事後向法院提出呈請以覆核選舉結果,譚相信日後或仍可使用,但具體做法有待人大常委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