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華夫

《一個人的聖經》的作者是榮獲2000年諾貝爾文學獎的高行健,他早年的《現代小說技巧初探》裡曾探討「你,我、他」的敘事觀點,而成為此篇及另一篇《靈山》的長篇小說之敘事觀點(POV)。《一個人的聖經》的書名在字面上有宗教贖罪的意味,但它的內容卻是「此岸」的「性─罪惡感─去罪─自我懲罰─發瘋」的「自傳性」贖罪,在中國近代小說史上僅見。

自從西學東漸一百多年,「心理學」仍是中國文化裡,洪荒待開發的領域,雖然張愛玲在她的散文裡提過心理分析大師「佛洛伊德」,但夏志清教授卻在《中國現代小說史》經典的說:「現代中國文學之膚淺,歸根究底說來,實由於其對'原罪'之說,或者闡釋罪惡的其他宗教論說,不感興趣,無意認識。」(見羞恥和內疚的心理學研究

(圖片來源:一個人的聖經: (諾貝爾文學獎得主高行健經典之作,出版20週年紀念版)

其實,中國文學避談「罪惡感」,日常用語中,「去罪」及「罪惡感」等字眼更是避之唯恐不及的禁忌,深怕映入眼簾,就招惹了「罪惡感」上身。
然而,中國人避談「罪惡感」,正彰顯了中國文化是重度的「恥感文化」。(按:美人類學家潘乃德所著的日本《菊花與劍》的「恥感文化」即衍生自中國)。
西方基督教文化的清洗「罪惡感」,有個非常普羅大眾的「去罪」機制手段─當洋人累積了一星期的「罪惡感」,在星期日的彌撒裡,藉著餅(神的身體)與酒(神的寶血),赦免(清洗)掉了,出了教堂,重新開始另一美好的星期。

這種「累積罪惡感─再去罪」的行為模式,套一句張愛玲的話,就是「洗手淨指甲,做鞋泥裡蹋。」(見張愛玲「中國人的宗教」
嚴格地講,中國的主流文化缺少有神鬼意義的嚴肅宗教,所以未能提供類似基督教式的「去罪」手段。造成中國人不斷的累積「罪惡感」,不斷的暴發為「一將功成萬骨枯」的犧牲(Sacrifice)或殘酷的「自我懲罰」。

 明馮夢龍所寫的春秋戰國五百年的《東周列國志》,清蔡元放評說:「人物情事,雖千態萬狀,無所不有,卻無神道僧道邪說妖言在內,便覺眼界中清凈許多,比他本稗官真是好看。」
所以,豆棚瓜架式的《聊齋志異》並非中國小說的主流,《紅樓夢》中的仙人道僧,「假語村言」的談談「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的涅槃,而不談其它的「邪說妖言」。
然而,「萬法皆空」的涅槃,並無法「去罪」(清洗)累積的「罪惡感」,反而衍生了中國小說文學裡,血流成河的「傷痕小說」

 《一個人的聖經》是中國近代小說文學史裡非常特殊的「傷痕文學」小說;它顛覆了宗教「原罪」的赦免和救贖。而在「此岸」,以「自我懲罰」的方式來「去罪」。事實上,六根清淨的「古佛青燈」,可說是自願的「單獨監禁」─監獄中最嚴厲的懲罰。
通常,一般人「去罪」的手段也是「自我懲罰」,第一個其常用的手段,即是摧毀自己親愛之人和心愛之物(如身體、事業)。所以,「去罪─自我懲罰」是「人性」中最痛苦的枷鎖。身帶枷鎖的人不僅追求受苦,甚至以苦為樂,並摧毀別人歡樂。
第二個常用的手段,就是高懸一個「止於至善」的傳統道德倫理「高標」,令中國人永遠頭破血流的無法達標。例如,陳忠實在小說《白鹿原》裡,花了很大的心力與篇幅敘述鹿子霖及其媳婦冷秋月的死,是「中國小說史」上最悽慘的傳統道德之「自我懲罰」,但陳忠實賴以寫作的「文化心理學」是傳統道德的「潔淨版」,並未能涵蓋「去罪─自我懲罰」的人性枷鎖。(請看拙文:探究華人的「罪惡感」?─驀然回首(6)

我們接下來仔細分析《一個人的聖經》的小說文本:
起初,「他」(男主角)和「那姑娘」(「倩」)素昧平生,倆人都在亂世逃難,而必須擠在逃難江邊老舊客棧唯一剩下單人鋪位的一小間,並以假夫妻名義登記投宿。(244頁)
當晚,等到樓上拖拉尖叫的搜捕聲平息後,小說裡,作者頗細節的描述「他」與「倩」發生了性關係,然而,這是傷痕文學裡,典型的倉皇亂世、非愛情之「一夜情」。
「他」(男主角)日後是這樣回憶:
「事後,很多年之後,他回憶當初,記起過這一夜,也有過調情,有過誘惑,有過慾望和衝動,也有過愛情,不僅僅是恐怖。」(246頁)
而就是這個「恐怖卻仍有愛情」的「一夜情」,多年後,讓「他」先放出風聲:
「讓村裡人知道他要娶老婆了,倩要同意的話也好辦,去公社領一紙結婚證書就是了。」(324頁)
但正是這只結婚證書,就開啟了一連串,無法回頭的「去罪─自我懲罰」之不歸路。「倩」說:「你騙了我,利用我一時的軟弱,我上了你的當」(335頁)
「他」答說:「什麼當?說清楚,是那一夜在江邊,還是這婚姻?」
然後,當「倩」把尿罐子砸上「他」的頭殼時,
「他」說:「你瘋啦!」
「你要把我打成神經病,沒那麼容易!」女人獰笑道:「我也便宜不了你!」 ........
「他日後許久厭惡女人,要用厭惡來掩埋對這女人的憐憫,才能拯救他自己。」(337頁)
........
「你很難再去愛一個中國姑娘,你離開時把那小護士扔了,如今已不覺得內疚,也不在內疚中過日子。」(423頁)
「你不清楚樓板上(按:在「西班牙」,而非「江邊」)發生的是強姦還是盡歡」(448頁)
「管風琴和合唱。旅館房裡都是講究的舊家俱,沈重的橡木桌子,深棕色的雕花衣櫃,帶圓柱的木床也雕的花。窗外街燈燈罩的球面沒有閃光....十二點的飛機回巴黎。」(449頁,小說的結尾語)

說到底,《一個人的聖經》是什麼樣的小說?它真的訴說什麼?
其實,它屬於「意識流小說」,小說的內容是作者的「情節記憶」Episodic memory),小說的結構是記憶承載的人「腦神經網絡」。「意識流小說」摒棄了故事的敘事結構,就如同給嬰兒洗澡後,倒掉嬰兒澡盆裡的洗澡水─小說裡的草蛇灰線、埋伏、傳奇、象徵、懸疑、秘密、戲劇反諷、衝突、高潮、矛盾解決─的同時,也把嬰兒─讀者的感動─倒掉了。(見拙文張愛玲的後半生傳奇─文學與藝術(1)

 但《一個人的聖經》卻不是張愛玲的《小團圓》或普魯斯特的《追憶似水年華》(In Search of Lost Time)等典型的「自傳性」小說,因為典型的「自傳性」小說,通常都會曲筆淡寫,已是過眼煙雲的人生傷口。而《一個人的聖經》卻不同,高行健不僅赤裸裸的展示它,並一再傷口上抹鹽的告訴讀者,他當時很痛,而午夜夢迴,他更痛。

高行健到底在「痛」什麼呢?
他在小說裡隱誨的沒有點明,但卻很明顯,並非「女人」、「愛」、或「性」,《一個人的聖經》中的「性」敘述,套句張愛玲評《金瓶梅》之語:「書中色情文字并不是不必要,不過不是少不了它就站不住。」(《國語本《海上花》譯後記》
小說文本裡「字面」(literal)意思的詞彙如:「尿罐子」、「神經病」、「內疚」、「拯救」。應該是作者的「藏筆」,也並非作者的「人生最痛」。但使用的頻繁的關鍵字(keywords),往往會洩漏作家「藏筆」的倪端。
《一個人的聖經》使用最頻繁的關鍵字是:革命(147次)、性(100)、同志(70)、政治(64)、痛(59)、身體(43)、公社(39)、國家(36)、褲(36)、奶(32)、姦(28)、胸(27)、毛主席(26)、藝術(25)、文革(25)、操(24)。相對的,而張愛玲的《小團圓》是:革命(1次)、同志(1)、政治(3)、公社(0)、國家(7)、毛主席(0)、藝術(0)、文革(0)。足以顯示兩書的內容與主題是南轅北轍。
其實,高行健要說「人生最痛」,往往未必真的能說出,它通常也並非小說技巧可以駕馭體現的。(按:參看高行健《小說的藝術》,載於其《創作論》第49頁)

作者高行健打心底就無意扮演先知上帝,拯救世人。《一個人的聖經》雖然表明此小說是個「私貨」聖經的「救贖」,但也成功的描述了「人性」中最痛苦的枷鎖─「去罪─自我懲罰」。身帶枷鎖的人不僅追求受苦,甚至以受苦為樂,並摧毀別人歡樂。於是在沈重的「傷痕小說」氛圍下,中國風趣幽默的文學花朵凋零了,萎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