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是大麻的顏色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栽種大麻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司法院大法官去年3月20日解釋指出,此部分與罪刑相當及比例原則不符,應在1年內修正,行政院最快明將送草案修法,最慢下周四送出。
據了解,修法考量若非以販毒為出發點,得減輕其刑,擬改為處1年以上
、7年以下有期徒刑。
大麻(marijuana/cannabis),一年生草本植物,本身可做為多種用途,人類種植與使用它,已逾數千年歷史,且其在醫學上亦被廣泛的作為藥物使用。
以美國而言,越來越多的人甚至認為,大麻沒有什麼好禁的,應該要在醫療和娛樂上給予合法化。
其實大麻雖然貴為毒品,但在美國疾管屬的統計下,每年大麻造成的死亡人數為0。
沒錯,是0。
不僅如此,研究還發現大麻的成癮性低於香菸和酒,而戒斷反應,耐受性及依賴性甚至還低於咖啡因。
隨著醫療與科學進步,還發現大麻能有效緩解癌症化療後的噁心,嘔吐,減輕成人慢性疼痛的困擾。
話說如果台灣大麻合法化,肯定直接變成「亞洲呼麻中心大本營」!!
跟同婚一樣會造成廣大效應,或許還會有所謂的旅遊商機。
造成一波經濟奇蹟
再加上台灣先天優勢,農業非常的強,天氣氣候溫暖又有太陽,比起那些偷偷種的用燈泡照來的更營養。
其實大麻這種東西遠比你想像的還要健康,像美國最近就證實了大麻可以治療自閉症,當然也有其他好處。
其實「毒」是一種迷思,我個人認為過多都會是毒,不管何物。
嗎啡也是如此。
只有使用者的問題而非此物品的存在與否。
在台灣沾惹上大麻基本上就會有「大麻煩」,多少藝人星途毀於一旦,但比起海洛因、安非他命,其實他就不是那樣的青出於藍。
兩派人都有各自的想法,支持合法化的說:「讓不法見光才能減少更多毒害」,但反對方卻說他仍是毒品不合法。
最後決定權還是得交給國家。
雖然大麻除罪化與合法化的路途仍長,但是隨著越來越多國家、地方政府也開始著手相關計畫,或許大麻合法化的未來並非遙不可及。
或許跟菸酒一樣公賣好像也可行,
慢慢的或許台灣會領先國際,得到讚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