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條是帶有神性的規則

權威性

不可質疑地必須被遵行

需要信仰


為自己的人生創造意義

是穿透生命荒謬苦難的解方

但是當前後加上引號成為教條

這成為另一顆被推上山的巨石


在人成為自己的權威的同時

我成為我自己生命教條的創造者

當存在主義為他人帶來能動性

我為自己帶來的是枷鎖


所有人看見的是學店應屆考取律師

沒看見的是這是OCD中的O

O stands for Obsession


當我規定自己必須要運動

苦修學分同時準備考試生了重病

點滴打完還是要爬下床做完每天規定的一百五十下伏地挺身


當我信仰知識

隨身攜帶書並不是為了閒逸可以閱讀

而是我應該為此奉獻我所有的生命

其餘都是對於閱讀的壓縮


因此我可能在山上與海邊或是喫茶店

但這些都只是我書桌的延伸

所以我也從不會在樹下發現搖晃有聲響的果殼

我哪裡都沒去過


事情不再是想不想做

這對於義務感來說完全不重要

當用應然來表述要求

問題就成為該與不該而不是想與不想

久而久之就不再去想

只剩下三段論法的推論判斷


人生殘留索寂

才發現神從來沒有死亡

只是換了個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