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一下孫連仲第二集團軍戰鬥詳報中4月6日夜的反擊記錄

1. 廿七师精选襲擊队2连,于18时分向纪庄、王莊進攻,到達滄浪廟,園上,东庄、李庄、陶溝橋等处,向敌猛攻。敵仓惶应战,稍行抵抗即向北撤退,至23时即将各村庄占领。我大部遂即跟进,复向前后劉家橋,劉家湖之敵進擊,敵汽車,騾馬,輜重等紛紛北退,狀極狼狽、我又当将各村占领。
2. 十九时園上敌之彈藥庫經我重炮击中爆炸,火光燭天,敵兵紛亂四逃,我31D吳(團)即乘機於城西北角向園上進攻,即將該莊佔領。
3. 同时城内之敌極感恐慌,約有一小队由北门向園上增援,我禹營乘機逆襲,併將西北門佔領。
4. 23时,31D 乜旅率隊入城,協同王旅肅清城內之敵,時該旅一部已將東門佔領,城內之敵均潛匿不動,我各部即搜捕肅清之。
5.各部夜襲均有進展,敵全部動搖,我官兵更形奋勇,于此轟動中外之台庄大会战,我已得最后胜利之基礎矣。
6.台庄之敵被我肅清後,各部即向北推進,与敌保持接触[1]
台兒莊戰場附近地圖(地名參考用),日軍的記載。國軍情報並不準確 水流以東為坂本支隊,湯軍團的戰場

前面曾介紹過的國軍戰史叢書《抗日戰史/徐州會戰3》中也有類似記載。出處應來自以上戰鬥詳報。可看到4月6日18時,是孫連仲部小部隊局部反擊開始時間,從記載的兩連,禹營,吳團等部隊名看,出現在戰場的並不是主力部隊,而幾乎都是在戰線上與敵對峙中的部隊,人數也不會多。直至夜23時之後,才有新規“乜旅入城”等大部隊參戰的描寫。所以可以認為,23時以後在城內,城外等地接收敵陣地的,才是受命出擊的所謂反擊,追擊部隊。各種殲敵,收復失地的記錄,也都是出現在深夜,完成城外劉家湖(原步63本部所在地)掃蕩,和全體戰鬥結束時間記載為7日凌晨4時。即所謂反擊戰的重要戰鬥,都開始於6日夜23時後,結束於7日凌晨4時。

 令人不解的是,在此最初被稱發起反擊行動,並收復滄浪廟,園上,陶溝橋等城東方重要失地的部隊,竟是“廿七师襲擊队二连”。此內容本身,即是一個不可思議之處。僅兩連步兵,如何能反擊日軍主力,並達到此目的?

若細讀第27師戰鬥詳報,可知實際上此部署(出動兩連)並不是反攻,而是為了策應湯軍團到達的小規模對敵方的偵查,騷擾。此處戰場(滄浪廟,園上等地)按計劃進出到達者,是周礨75軍第六師,派出的兩連,應是為了接應湯軍團到達,並提供敵情,為其引路的輔助部隊。27師戰鬥詳報稱,第 27師黃樵鬆師長4月6日15時,接到集團軍總司令孫連仲下達的反攻命令,承旨於16時,在板坂埠司令部下達命令如下:

 我關軍已到達張樓今晚8時至12時,由北,東兩面向敵攻擊...,本師為策應友軍擴張戰果計,今(6日)晚由由兩旅各派小部襲擊敵人...兩旅各派步兵一連,各分三組...七十九旅襲擊連以紀莊為基點...(分組)向南襲擊,....八十旅()襲擊連以王莊為基點,(分組襲擊)...注意予第六師...切實聯絡,勿生誤會。(『台児庄戦役資料選編』75頁)

此處 “注意予第六師等切實聯絡,勿生誤會”,指的是湯軍團周礨第75軍部隊。關於戰鬥過程,該師記錄與集團軍戰報基本一樣,即18時前進接敵,23時經戰鬥,將以上各村莊“先後佔領”。但觸及到如此能輕易取勝的理由,是接敵時,敵“已全部搖動,紛紛向嶧縣方向潰退”,攻擊下“敵稍行抵抗即分向嶧縣方向撤退”(『台児庄戦役資料選編』75-76頁) 。 

這裡,須要注意的是反攻計劃中的前提條件,即“我關軍已到達張樓,今晚8時至12時,由北,東兩面向敵攻擊”。關軍已經到達。另一路軍,周礨部(75A)第六師,也將要從台兒莊東方戰場到達滄浪廟等地。為此,第27師才派出兩連接應。即反擊戰能否開始的條件是湯軍團的存在。

 所謂關軍已經到達的張樓,今日稱張樓村,位置予瀨谷支隊本部楊家廟東2.5公里處,台兒莊城北約9公里。而周礨部第六師(張琪)預計到達的地區,都是台兒莊城兩公里圈內的,日軍攻城作戰的基地(滄浪廟為日軍攻城的前線指揮所)。如果湯軍團能實現(佔領張樓)或能預計實現(佔領滄浪廟等地攻城據點),無疑可稱此部署是一個有現實性的,大舉反攻的計劃,命令的一部。接應者第27師,被瀨谷支隊4月1-3日的城外圍掃蕩驅逐出此地之前,此一帶曾是27師威脅攻城部隊側背的據點。前出兩個連能輕易收復的“李莊,陶溝橋”據點,曾是第27師的師部,旅部指揮所(下反擊令時已出退到運河南的板板埠)。所以第27師最熟知此一帶的敵情,地形。 

  問題在由於反擊戰鬥的前提條件(湯軍團到達),沒有,也根本不可能兌現,所以,6日午後從李宗仁(戰區)下達到孫連仲(左翼軍團),又下傳到黃樵鬆(27D)的從上至下的一連串反攻命令部署,可以說都是沒有準確的敵我情報,和切實的反擊部署的一路貨,即都是為了討好蔣中正,使其息怒的紙上談兵。現狀之下,湯軍團(右翼軍團)也好,孫集團軍(左翼軍團)也好,都不可能按計劃於6日晚間進行此反擊行動。如筆者前述,在此地區,孫連仲部本身對瀨谷支隊的攻擊就處於守勢狀態,沒有任何反擊實力存在。從受命後27師僅派出兩連前往策應的部署中,也能看出孫連仲各部的窘境。

 一面,第27師兩連收復失地,孫連仲各部之後掃蕩台兒莊城,奪取劉家湖的戰鬥記錄等難道是都是虛構?回答為否。下令後,由於巧遇瀨谷支隊的自主行撤退,使李宗仁以下的各級反攻計劃,部分變為現實。稱之為“部分”的理由,指的是雖未有實際戰鬥內容,但卻出現了收復失地的結果。4月6日夜,由於敵手已不復存在,所以雖然湯軍團並未按命令到達此地,孫連仲部也出現了自行收復失地的可能性。所以可以說,為李宗仁,湯恩伯,孫連仲等開脫紙上談兵反擊計劃責任的,是敵手瀨谷啟支隊長的自主撤退命令。

  瀨谷支隊按計劃分兩部先後撤出。支隊本部,台兒莊城內受損嚴重,疲憊不堪的步63第二大隊,野戰重炮兵部隊等,奉命先各自前往南洛(台兒莊北西8公里)集結。等待分散在各地的前線守備部隊最終到達集結地後,才於2400,在步兵第十聯隊掩護下,按命令隊形沿棗台公路向泥溝方向前進,翌日4時30分在目的地泥溝鎮附近集結完了。此部為主力,共約6-7000人馬,除黃林荘,頓莊閘等邊緣地守備隊(步10的兩中隊)外,各隊撤出戰場的時間,應在晚20-21時前後。包括城內,園上,裴莊,孟莊等前線陣地,和劉家湖,楊家廟等後方基地的部隊。即21時以後,此一帶戰場已經讓空。

另一部稍後撤出的部隊,是步63第三大隊(福榮聯隊長指揮,約1500名),也是城內,劉家湖撤退的善後部隊。2400在潘墜(台兒莊北5公里)集結後,沿濕地東側道路,經張樓,河灣前往楊樓(第一大隊于6日晚先到達此地)方向前進,目的是在楊樓與第一大隊合流後,參加翌日(4月7日)對湯軍團的一擊作戰。

關於善後情況,按步63戰鬥詳報記錄:

該部隊於18時開始行動,“第一線(城內)部隊午後8時撤出戰線”,撤出同時(2000)在城內及劉家湖兩處焚火,燒毀了帶不走的彈藥及糧秣約4噸。之後收尾部隊於“滄浪廟西側道路”集合,待負責指揮燒毀彈藥的槍械工下士官一行返回後,2130從滄浪廟出發,1140到達潘墜。全體部隊集結完了後向楊樓出發。到達楊樓的時間是翌7日凌晨4時[2]

 在雙方戰鬥詳報記錄的時間序列對比之下,可這樣認為,黃樵鬆第27D的兩個連,18時後出動,曾到達滄浪廟,園上附近,並觀察到日軍撤退時的動向。但並沒有像戰報記錄的那樣“即向敵猛烈襲擊”使“敵倉促應戰”並將其擊潰。理由是因為未看到擔任反擊主力的,計劃中到來的湯軍團部隊身影。但覺察到日軍準備撤退,或撤退中的動向。該部待到2130,步63收尾部隊完全離開滄浪廟,又確認台兒莊附近村落中已確實無敵影後,才於2300前後,進入已空曠無人的戰地,實施了所謂“收復”滄浪廟,園上等地的“作戰”。

 孫連仲司令接到前線報告的敵軍撤退消息後,於2300派出第31師一部(乜旅)進入城內外各陣地,“追擊,掃蕩”了並不存在的日軍,並於凌晨4時,先後“收復,佔領”了裴莊,邵莊,劉家湖等地,告戰大捷。

還有一個注意點,即按孫連仲部戰鬥詳報記錄,其部並沒有對後退之敵的“追擊”行動。31師戰鬥詳報記錄,4月7日正午,“奉總司令電令,該師集結於韓家寺(運河南方地名)附近整理”(42頁)。第二集團軍戰鬥詳報也稱:

本集團軍27D施行戰場內追擊,進至劉家湖,彭家樓一帶,31D,44BS因損失奇重,即在台兒莊附近整頓。30D即派一團以上兵力,向南北洛進擊敵人(『台児庄戦役資料選編』13頁)。

李宗仁在對蔣中正報告中也稱,孫連仲部(左翼兵團)在收復失地後,主力“推進到北洛,歡堆之線(台兒莊北9公里處)佔領陣地整理補充”[3]。上幾個記錄的特征都是夜間接收完戰場後,所有部隊都沒有離開台兒莊向北方前進,追擊。所謂進擊的北洛,歡堆屬於戰場外圍,日軍的撤退出發(集結)地,孫連仲軍收復戰場後的停止線。所以說,孫連仲部,並未下令追擊,或攻擊此時停留在泥溝附近(北洛北約4.5公里處)的瀨谷支隊主力。只有 “預先佔領獐山,天柱山等要點(泥溝西側山地),欲堵截退卻之敵”的第110師,可以算是一個唯一的追擊(截擊)部隊。但此部的行動,也不是奉命於大捷之後出動,而是之前(4月5日)已開始行動,屬於戰略面對敵形成大包圍圈的部署。孫連仲不下令追擊撤退之敵的理由也很明白,即前述的孫連仲部能接受空戰場,但沒有攻擊日軍主力的實力。

真正的有實態的追擊行動,發生在7日午後。12時,李宗仁發出全軍追擊命令,孫連仲才將受損較小的第30師,向戰場北方推進,接近泥溝一帶。但行動也十分謹慎,不敢主動對日軍主力展開攻擊。

據步兵第十聯隊戰鬥詳報記錄,到達泥溝集結後,其部派出第六中隊(約百名)到蘭城店(泥溝東約6公里)警戒支隊右翼(東側)。7日午後,這支部隊被北上到來的約5000名敵大部隊包圍在村內,但沒有攻擊戰鬥。8日整日不得行動,夜間才得以脫出[4]。脫出時也未遭到敵方阻攔。考慮此蘭城店周圍的大部隊,是按李宗仁追擊命令北上的孫連仲第30師。8日,由於湯軍團也尾隨坂本支隊進出到嶧縣東部,此一帶國軍實力大增。夜間,瀬谷,坂本兩支隊均從現位置(泥溝,紅瓦屋屯)向北方(嶧縣)移動。推測此移動,和4月8日包括湯軍團在內的國軍各部隊的逼近有關。

下面再分析一下,台兒莊戰場內的戰鬥,戰果是否真存在?第31師戰鬥詳報記載

“19時30分,園上敵之彈藥庫經我重炮集中爆炸,火光四起,敵兵紛亂四逃,我吳團即乘機......將園上佔領。......更向裴莊追擊”。23時將本門攻佔,築工固守。2330“我乜旅入城,協同王旅肅清城內之敵......城內之敵均潛匿不動,我各部正搜索推進中......” “1時頃,我吳團佔領裴莊獲敵裝甲汽車及輜重彈藥無算,更向邵莊進擊,敵殘留之部頑抗時許,復被擊退,敵燒毀炮車及裝甲汽車約50餘輛,擊斃戰馬百餘匹,狼狽潰竄”,3時頃“我韓團進抵劉家湖,敵稍經抵抗即北逃,敵遺破壞之野炮三門及其他軍用品等”。至4時“台莊遂完全收復”。激戰中僅文昌閣一處,即有敵投火自焚者百餘名(『台児庄戦役資料選編』41-42頁)。

具體記載了部分戰果數字,戰鬥過程等。筆者分析,國軍在清掃戰場時,見到不少敵方遺留的武器,彈藥,物資殘骸是一個事實,但並不是戰鬥的繳獲品。戰鬥詳報中,不少處將此類殘骸作為反攻的繳獲品,戰利品記錄(如3月29日戰鬥中擊毀的裴莊敵車輛殘骸,3月31日彭村攻擊中被擊毀的火炮3門的殘骸等)。或將日軍撤退前的彈藥物資銷毀描寫為被己方重炮擊中爆炸,將無血收復失地的接受行為擴大為戰鬥等。還有部分無中生有的虛構,主要都是殲敵部分。如殘敵自焚投火百餘名等。此類內容,應是後來為了配合台兒莊大捷宣傳做的加工,虛構(孫連仲各部的戰詳報,多為半年之後補做,甚至發生過日期錯誤)。

 稱其為虛構的理由,不僅來自前述日軍撤退與國軍反攻作戰的時間差(撤退時間在前,戰鬥時間在後),還因為見不到證據。日軍複數的戰鬥詳報,戰損記錄中都不見撤退中與國軍部队接戰的內容(參考前章),也沒有記錄過撤退中的損失。從今日國軍方面戰史,或迄今的媒體報導,照片映像中,也見不到6日夜反擊戰時的戰果證據。比如俘虜,日軍戰死者(上百名自焚)者的尸體,或繳獲的武器,彈藥等。

裴莊炮兵段列的殘骸 3.29中彈起火
裴莊炮兵段列的殘骸 左為彈藥車,右汽油車 3.29中彈起火
城東北門外日軍墓標 3.27攻城時留下 。死者姓名全部在冊。此地附近稱園上,東北門是日軍控制的唯一內外通道



3.27正午被擊毀的臨時戰車隊戰車殘骸,共三輛

 今日,作為台兒莊反攻,大捷的證據照片出現的,多為著名奧地利戰地記者罗伯特·卡帕(Robert Capa 1913-54)的攝影。卡帕與另一名荷蘭人電影導演伊文思一起,於4月8日後進入台兒莊戰場,並拍攝了大量戰地照片。但照片中可見到的只有城內外的戰場廢墟,日軍樹立的戰死者墓標(據中方記者統計於有40餘),但未見有一名日軍尸體(有記者稱見到過一具還未燒盡的尸體者),所謂的戰利品中也不見任何繳獲的火炮,機槍,步槍等武器彈藥的陳列,反復出現在鏡頭中的都是3月29日在裴莊炮兵陣地被27師火炮擊中,燒毀後遺棄的數台卡車,彈藥車,牽引車照片,和3月27日在三里莊附近被31師的戰防炮擊毀的三輛戰車殘骸(むさし、はるな、ちぢぶ)。全部都是戰鬥期間中日軍出現的損失,和4月6日夜的“反攻作戰”並無關係。

 所以說,孫連仲部(第二集團軍)6日夜23時至7日晨4時的所謂 “反攻,追擊”,不過是日軍撤退以後的戰場,戰地收復,並沒有發生戰鬥,也沒有戰利品。反攻,追擊並大量殲敵的說法,並不能到的任何資料的佐證。僅存在於事後宣傳創作的口碑中。關於此點,連孫連仲第二集團軍戰鬥詳報都直言不諱。稱“湯軍團之追擊隊,被敵之掩護隊頑強拒止,以故敵之大部隊得以安全撤退”,“戰場收穫甚小”(『台児庄戦役資料選編』12-13頁)。此原史料的記錄,與今日的大捷宣傳語調完全不同。


[1] 『台児庄戦役資料選編』同編輯組、中国第二档案館資料編輯部、中華書局、1989年、12頁。

[2] 「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1111254000、歩兵第63連隊 台児庄攻略戦闘詳報 昭和13年3月2日~昭和13年4月6日(2分冊の1)(防衛省防衛研究所)」1088-1090.

[3] 李宗仁報告,台灣國史館 數位典藏號 002-090200-00040-078

[4] 「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1111172100、歩兵第10連隊戦闘詳報 第13~14号 昭和12年8月~13年5月(防衛省防衛研究所)」1814-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