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威爾的寫作課2
有很長一陣子,我一直以為好的寫作,必須建立在擁有龐大而豐富的辭彙庫上,我的中文長期處在斷層狀態下,語言是活的,一旦脫離的天然生長的環境,除了會有斷層現象,也必然會越來越貧脊匱乏——舊的詞不會增長只會漸漸遺忘,又無法增加新的字彙。日常裡雖然仍和家人朋友說中文,但生活中需要使用的中文不會太複雜,而且大家也都處在同樣的環境下,日久,簡直就像冰河時期,被困在冰河湖中的魚,逐漸演化成另外一種亞種。我有時會覺得我的中文就是這種情況。
上個世紀時,據說還說著最接近莎士比亞英文的,大概是住在美國東北山區(Appalachian mountains),一般被稱為hillbilly的窮白人。正是因為他們幾百年下來,在自己的小聚落裡說著幾百年前從英國(包括蘇格蘭、愛爾蘭)帶來的英文,沒有被不斷變化的環境「污染」——英文本來就是一個混血語種,長期因為流動、遷徙、海洋貿易,不斷越混越雜。語言、語法的同化,或者所謂正規英文的建立,其實很大一部分仰賴上個世紀才出現的大眾傳播,比方說透過收音機,聽BBC World Service,早年能說一口BBC English,更是當電台主持人、新聞主播的必要條件。(台灣也有過電視裡只會出現會講標準國語的人的時期。)
寫文章時,我也常常覺得自己用來用去都是同樣的詞,字庫非常不足,我還曾經有過這樣的筆記本,用來記下我在書中讀到的各種看起來華麗而優雅的中文詞彙,以及各色奇形怪狀,我不熟悉、也不知道怎麼說的成語。現在隨便翻開我買了卻始終讀不過一百頁的小說,當年倒是供給了我不少這類中文詞彙:淪肌浹髓、嘁哧、踅晃、獠齒綾兜...。
後來這些字當然一次都沒有用上,不是自己的字,硬要套進句子裡,太生硬了。
上篇文章摘錄歐威爾論寫作,他提到的寫作原則,其實和我們一般以為的「很會寫文章」、「中文(或任何語言)很厲害」無關,每個人都可以在其中找到個人的應用之道(我覺得最好的「論寫作」文,就應該是這樣:什麼人都可以從中得益)。
像他覺得在一段話裡,如何遣辭造句,需要考慮的不是能不能出口成章,(他批評那些看起來很複雜專業、字數很長的抽象名詞),而是那些字詞能不能滿足以下條件:
- 達意:越能夠清晰、清楚表達意思的字越好。
這點我深有體悟,小時候對很多東西似懂非懂的時候,也會學人家撂一些看起來很高深的學術字眼,然後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寫什麼,所以現在反而會覺得:大部分讓人看不懂的文章、句子,要不就是作者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講什麼,要不就是他表達能力有問題。(大部分的文章,都不應該故意寫的讓讀者看不懂。)
(文學和詩也許可以另外討論,但是我現在也覺得,好的文學,不見得在於你的用字有多漂亮、知道多少成語典故,這點放到其他形式的創作也通用:以前看過一些所謂藝術片,常常會有一些在我看來飄飄的、不明所以的場景,我每次都會覺得很不耐,甚至懷疑:導演自己也不知道那幕戲的重點是什麼(或者說那幕戲其實和劇情無關),只是因為看起來很漂亮所以硬剪進去。大師的電影有時候也許看起來難懂、沈悶,但那比較是觀眾對於電影語言跟美學的不熟悉與生澀,大師們絕對不會不知道自己在幹嘛,雖說最好的藝術創作的確有一部分「天啓」的成分,但如果創作者一天到晚說:我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做耶,我希望每個讀者、觀者都可以自己感覺(然後神秘微笑),那通常只會成為看不懂的藝術。當然也常有反過來的,現代藝術作品常常會看到那種,如果沒有artist statement,你根本不知道原來該作品呈現了藝術家萬字論文中的偉大概念以及用OO視角對XX主義做了深刻的批判跟反思)
- 形象活潑、鮮明:找到新鮮、生動的表達方式。
陳腔濫調只會令大部分人覺得無趣,畢竟誰小時候沒有寫過八股作文?把文章寫好需不需要基本的語言能力、有一定的字彙量?當然,不然就會變成老是使用同樣的形容詞(我就深受這點之苦),但是超厲害的語言能力(字典王),並不是寫出好文章的必要或是唯一條件,我喜歡Virginia Woolf的美麗英文(用詞、句子都超級優美),但同時也有一些我非常喜歡的厲害作家,都是刻意用非常簡單的字眼寫作,英文裡我立即可以想到的有:海明威(歐威爾應該也算寫的清晰的),專寫短篇小說的Raymond Carver瑞蒙卡佛、Alice Munro。當然,他們寫成這樣都是刻意練習的,不是因為他們英文單字太少,所謂冰山理論。
像我到很久以後才發現,村上春樹是一個並不會用太複雜生字的作家(這點向用日文讀村上的人確認過),他的文字段落讓人覺得有趣的地方,其實在於他常常可以用很新鮮、有趣的方式形容東西。像是《世界末日與冷酷異境》一開頭,那個讓人印象深刻的胖的像草莓鮮奶油蛋糕一樣的女孩,又胖,又吸引人。(村上不多講,下次再講。)
早上翻夏宇的詩集《Salsa》,讀到這句話:
失眠的原因
像某些喪禮上的花氏簽名很難辨認
——〈繼續\繼續\繼續〉
又是一例。
夏宇的中文好不好?當然好。她的詩裡面也常常有一些很難解的字句,或者看起來超連結的詞句組裝,但是她寫出來的字句就是可以讓你覺得天哪超對味,比喻太恰當、絕妙,而且通常都無比幽默。的確詩的字義、意象如果太精確反而死了(上一篇才剛說過詩的力量在於evocative power,在於不把所有東西說得太死),但絕對不是硬把各種漂亮的字句「逗」在一起就會變成詩(逗積木是哪個逗?)。關於這種剪貼字句的寫詩法,夏宇已經做過,《摩擦・無以名狀》整本詩集就是把《腹語術》裡的句子影印、打亂、重新剪貼,再組成新的詩,用詩實驗藝術概念,大概玩那麼一次也就很夠了。
上一篇歐威爾寫得有點潦草,差不多就是把筆記本裡的英文書摘貼上,把綱要大概翻成中文,而且回去一看,連wiki上抓來的中文翻譯都有文法錯誤,這篇算是把歐威爾說到的其中兩點,好好地用中文、用自己的話重新說一遍,至少踏實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