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斷更新】8.18 維園案 李柱銘吳靄儀等 7 人罪成
前年 8 月 18 日,民陣在維園發起「流水式集會」,事後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立法會前法律界議員吳靄儀等 9 人,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其中 7 人否認控罪。經連日來審訊後,法官胡雅文將於今早( 1 日)10 時半宣判。約 7 時許,不少於 20 名市民已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門外等候。
今早,李柱銘、何俊仁、何秀蘭、李卓人等先後到法院。被吿之一、職工盟李卓人表示,現時政治打壓下,無論是資深大狀,抑或曾經擔任立法會議員,抑或年輕抗爭者都無一倖免,「可能監牢入面,大家兄弟姊妹再見。」他說,這幾天的審訊讓他回望前年 8.18 遊行的歷史意義,他說當天人們「迫爆香港島」,都有堅定的眼神及腳步,亦很有決心,「意義係好大,俾全世界見到香港人嘅堅持。」他又說港人會毋忘初心,即使可能會因法治、自由倒退而「心噏」,但他相信港人會同行、總有成功的一天。
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則表示,當天民陣是發起流水式集會,「(民眾)銅鑼灣走唔到梗係灣仔走,灣仔走唔到梗係金鐘走。」他又說,如果警方認為民陣當天舉行集會「帶得唔應該」,理應向民陣反映;惟警方至傍晚時仍沒發出任何警告,亦沒即時終止集會。他續說,倘若被告最終獲裁無罪,這審訊也依舊是不合理的,因為如果當局認為集會合法,就不應秋後算帳、作出檢控。他批評,政府現時正一網打盡民主派,令社會只餘下支持政府的聲音,但他相信不論結果如何,港人都會堅持。
【10:48】
稍後 11 時再開庭時,會先聽取梁耀忠和區諾軒求情,其餘被告則與代表律師商討後,再決定何時求情。
【10:44】
宣判結果: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李柱銘 7 人,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成、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
另外在 2 月 16 日時,梁耀忠已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區諾軒已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
法官表示,暫時休庭至 11 時,待辯方向各被告索取指示。
宣判結果時,李卓人在被告欄內舉起「五一」手勢。
【10:40】
法官胡雅文甫開庭表示,只會宣讀裁決結果,理由會透過書面判詞頒布。
【10:39】
開庭。
【10:32】
準備開庭。梁國雄在庭上表示:「和平集會無罪!」,並且舉起「五一」手勢。
【9:30】
民主派團體庭外聲援。
【8:45】
「長毛」梁國雄今早由荔枝角收押所出發往法院,他一度舉起「12」手勢,以示關注 12 港人案,遭懲教人員阻止。
本案為區域法院案件,今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案件重要之處在於裁決結果或大大影響市民日後行使集會權利,加上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及大律師吳靄儀首度以被告身份受審,一旦罪成,他們將面臨每條控罪最高 5 年監禁。
7 名受審依次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李柱銘,各被控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梁耀忠早前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以換取控方不繼續起訴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至於區諾軒則承認兩罪,二人將於稍後作求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