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高院就三人保釋覆核頒判詞 指伍健偉有決心倡港獨 須繼續還押
47 名民主派人參與或組織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律政司早前就 11 名獲批保釋的被告提出覆核,並由高院指定法官杜麗冰處理,杜其後批准黃碧雲及鄭達鴻保釋,但拒絕伍健偉保釋,她今就相關決定頒布判詞,並批准傳媒可報道判詞內容。法官於判詞中指,認同律政司一方指,有證據顯示伍健偉有決心進一步提倡港獨,如獲保釋將會繼續危害國家安全,故拒絕其保釋。
法官於判詞中指,律政司一方早前陳詞時指,證據顯示伍健偉有香港獨立及分裂國家的想法,且有決心進一步提倡相關想法,他亦有強烈的政治聯繫及長期參與社會運動。
而代表伍健偉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則指,立法會選舉現時已無限期押後,伍再犯同類控罪的風險並不存在,認為不應將伍的政治聯繫及長時間參與社運,與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風險混淆。彭又指出國安法第4條亦特別指出保障現有權力及自由,包括言論、新聞、集會示威自由等,故一個人的政治聯繫及社會觀點,不一定表示他有意圖危害國家安全。彭又指出,香港政府及中聯辦當時有關初選或會觸犯國安法的警告並不清晰,亦沒有提供原因。
法官認同律政司一方所言,認為有證據顯示伍健偉有決心進一步提倡港獨,如獲保釋將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故批准律政司一方的覆核,拒絕伍的保釋。
夏博義:黃碧雲獲邀留任臨立會 顯示獲政府信任
至於獲准保釋的黃碧雲,律政司一方指,首被告戴耀庭所提出的攬炒十步曲,旨在於立法會取得過半議席,無差別否決公共開支議案,以癱瘓政府。律政司一方指參與初選者,均被視為認同相關計劃,而黃碧雲亦有簽署參與初選提名表格。代表黃碧雲的資深大律師夏博義則指,根據庭上播放片段,黃曾因被指不支持「攬炒」而被騷擾,且黃有於立法會投票的長期紀錄,顯示她曾就投票支持不少政府提出議案,亦曾擔任監警會成員及曾任香港中文大學校董,服務社會。而政府更於去年8月邀請她留任臨時立法會,顯示她獲政府信任。夏又強調,黃碧雲並沒有簽署縣相關的「墨落無悔堅定抗爭」網上聲明,雖然她亦曾表示如戴耀庭建議她簽署,她會照簽。
潘熙:鄭達鴻從政時間短 無甚影響力
而同樣獲准保釋的鄭達鴻,律政司曾陳詞指,鄭參與去年6月29日的初選論壇,及他勝出初選後提交參選立法會提名表格,惟之後遭取消參選資格,並指選舉主任認為鄭的相關言行,可理解為鄭要求外國就港區國安法的訂立實施制裁。代表鄭達鴻的資深大律師潘熙則指,鄭於本港有強烈社會聯繫,且他曾回覆選舉主任指他將會遵守國安法。
潘熙又指鄭從政時間短暫且喜歡獨處,對其他人無甚影響力。法官杜麗冰最終裁決指,考慮席前所有資料後,認為並沒有充足理由相信,如黃碧雲及鄭達鴻獲准保釋後,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故拒絕律政司一方的覆核申請,維持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兩人保釋的決定。
案件編號:HCCP110、113、11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