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了,五歲女童受虐案反映的結構性問題有改善過嗎?
【文:Wendy@londonpama 】
5 歲女童受虐的案件連日開審 — 審訊期間每天流出新的駭人真相,令人既心寒亦心痛。新聞一出,每天都聽到數之不盡的謾罵聲音。但案件他日完成審訊後,大眾表達過憤怒後,社會又會因此而有什麼改變呢?小妹妹的離去能為其他在水深火熱中求存的孩子爭取到什麼嗎?
我對當年受訓成教育心理學家的其中一堂有很深刻的印象。那天社署的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人員到來作服務簡介和個案分享。在制度之下,一個虐兒個案的成立可算是過五關斬六將。不少被虐兒童會為施虐者掩飾,而發現問題者亦經常因怕麻煩而延遲處理。 終於成案後,社署會按情況的嚴重程度而決定處理方案,不算太嚴重的會以輔導為主。社署人員當時說大部分施虐家長都表示很後悔,而大多數都是因為缺乏育兒方面的知識和支援感到束手無策而動手。我不是想為任何施虐者說好話,但每個虐兒個案背後的確反映出很多結構性問題。
社會大眾對保護兒童免受傷害究竟有多少認知?署方究竟在預防工作方面下了多少功夫?
5 歲女童被虐長達多月,並不是單一事件。當中得知事件的 bystanders 究竟有多少?女童的其他親人、女童及兄長的老師、繼母微信的朋友、鄰居等等,為何每一個都視若無睹?大家可有想過,一個人視若無睹可能是個人問題,但如果十個、二十個人都視若無睹,會否是制度上出現問題呢?是否反映社會大眾對保護兒童的意識薄弱,或者是不同環境的知情者都根本不知道有什麼渠道可以幫助懷疑受虐的兒童?事件若只是二、三人的錯,是否他們被判監後社會上便不會再出現類似的慘劇?
教育界和社福界一直爭取增加在幼稚園的社工和心理學家到校時數、敦促教育局向幼稚園發清晰指引如何處理虐兒案並加強教師培訓等等 — 由 2018 年案件被揭發後至今2021 年已 3 年了,制度上究竟改善了多少?
當我們見到局方能夠非常有效率地在幾個月內便就新法例推出 30 小時的老師培訓,是否只能慨嘆資料分配是永遠不會一視同仁的。想到這裡,心更痛、心更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