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手修改香港選舉制度閹割選舉後,港府官員又揚言要規管呼籲投白票以阻杯葛選舉;中聯辦控制的《大公報》今刊登社評「煽動『投白票』就是操控及破壞選舉」,威嚇鼓吹投白票涉嫌破獲操控選舉,觸犯「多條法例」,「戴耀廷以操控選舉為能事,長期逍遙法外,但最終還不是因為組織『非法初選』而被檢控,進了監獄嗎?」又稱若有人「以身試法」,戴耀廷等人就是「前車之鑒」。

該社評指,煽動市民「投白票」明顯是破壞及操控選舉,市民是否投票、如何投票是自由意願,不需要他人教導或外力操控,但「反中亂港勢力」過去一直利用制度漏洞「製造」選舉結果,例如風雲計劃、雷動計劃、棄保、初選等,現時在「完善」選舉制度後又有人鼓吹「投白票」企圖杯葛,是「為外部勢力提供攻擊香港和中央的口實」,涉嫌破壞及操控選舉觸犯多條法例,例如國安法 29 條訂明「對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進行操控、破壞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屬犯罪,現行選舉條例亦禁止選舉舞弊,但具體到煽動「投白票」是否違法、是否有灰色地帶等就要有關部門認真研究。

投白票不會規管  呼籲煽動組織另作別論

社評之後「分析」,指如何投票是選民權利,投白票本身也是表態法律不會規管,但若「呼籲、煽動、組織」投白票就是「另一回事」,因為煽動「扭曲」市民投票意願,是「有組織的破壞選舉」,更引述「法律界人士」,指就算只是寫文解釋「投白票」亦可能犯法;又指在某些選舉投票率必須達到門檻才有效,若白票太多就會流選,釀成憲制危機,「怎可能說鼓吹『投白票』不影響選舉結果呢?」而操控選舉一直都犯法,過去無受懲罰只是有法不依或法不責眾。

文章最後警告,國安法已經落實,在北京「完善」選舉制度後若繼續「頂風作案」,就不要有「僥幸之心」,指戴耀廷就是「前車之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