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 8.31 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黎智英楊森李卓人開審前認罪
因國安法案件現正還押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前主席楊森及工黨副主席李卓人,被指於前年 8 月 31 日於港島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原本今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案件甫開庭,三名被告答辯時表示認罪,當中李卓人表示「i plead guilty, but I have done no wrong, history will absolve us.」(我認罪,但我並無做錯,歷史會宣判我們無罪)
今早開庭前,黎智英甫進入被告欄,一眾到庭旁聽案件的親友隨即向他揮手並指「Jimmy 早晨!」,黎亦隨即向各人點頭微笑。
開庭前,同案的楊森及李卓人於犯人欄內與已遭還押逾 4 個月的黎智英閒談,期間李問及黎智英有否獲發蚊貼,黎表示「蚊貼有,但效用唔大。」,此時於被告欄外的大律師吳靄儀聞言笑謂「呢個係嚴重嘅法律問題」。
三名被告分別為黎智英、楊森及李卓人,三人同被控一項明知而參與非法集結罪,指他們於前年 8 月 31 日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黎智英、李卓人 8.18 集會案罪成 候判刑
8.31 「未經批准集結」案原本同樣由審理「8.18流水式集會」案的法官胡雅文審理。黎智英上周在「8.18流水式集會」案中,與李柱銘、吳靄儀等人遭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罪成,將於本月 16 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53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