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人組織或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目前僅 11 人獲准保釋。早前遭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保釋的吳政亨,今(7日)再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申請保釋覆核,同由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吳政亨在庭上撤回覆核申請,但保留8日覆核權利。他需繼續還押,但仍有權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吳政亨今無律師代表,在庭上撤回覆核申請,但保留8日覆核權利,案件將於4月14日再訊。他步入被告欄後,向公眾席揮手,離去時一度向公眾席做出心型手勢。

47 名被告中,蘇惠德原本批准 15 人保釋,惟律政司隨即覆核決定,未幾又撤回針對楊雪盈、劉偉聰、呂智恆、林景楠等 4 名被告的覆核,他們遂獲保釋外出。其後,高院法官杜麗冰相繼批准黃碧雲、鄭達鴻、彭卓棋、柯耀林、何啟明、施德來及李予信共 7 名被告保釋;其餘 4 人包括伍健偉、譚文豪、郭家麒和張可森則被拒保釋,須繼續還押。案件至今僅 11 人獲准擔保。

案件編號:WKCC81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