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前主席楊森、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工黨副主席李卓人,被指於前年 8 月 31 日於港島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原定今於區域法院由法官胡雅文審理。三人於開審前選擇認罪。(詳見另文報道)當中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蔡維邦求情指,涉案集會遊行不涉暴力,並強調黎智英只會參與和平集會。辯方又指,認為本案適合判處罰款,如法官不認同以罰款處理案件,則可考慮判以緩刑,如法庭最終認為須判處監禁,辯方希望黎可獲得 20 %至 25 %的認罪扣減,及希望法官將本案的部分刑期與 8.18 案的刑期同期執行。

楊森就選擇「炒律師」自辯,並表示「我認罪,但我唔認錯,亦不會求情同上訴」,並指自己是以公民抗命方式以身試法。(詳見另文

李卓人在代表律師求情後,原本亦希望親自求情,但遭法官胡雅文拒絕,只允許他呈上求情信。他在信中重申雖然認罪,但確信自己享有和平遊行的權利,相信歷史將判其無罪。(詳見另文報道)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蔡維邦求情指,黎智英於內地出生,只有小學教育程度,並於上世紀 60 年代來港。現時 73 歲的黎智英,有6名子女,大部分已成年,當中兩人於黎被捕前仍與他同住,黎又有 8 名孫兒,年齡由 11 個月至 17 歲不等。蔡維邦又指,黎智英是備受尊重及成功的商人,有人或會好奇黎的教育程度不高,但卻能成為成功商人。蔡指黎之所以成功,原來他不停自學,包括英文等,並透露他每次與黎會面,黎均有攜帶不同的書籍閱讀,即使黎已年屆 7 旬,仍坐未停止學習。蔡又指,黎與其他年長者無異,飽受不同疾病困擾,包括糖尿病、高血壓及失眠等。

辯方:當天集會是 2019 年夏天少數真正和平集會遊行之一

辯方又指,黎智英於無家庭財政支援下隻身來港,並於工廠打工,其後創立服裝品牌佐丹奴,並發展為知名的亞洲品牌之一。黎智英其後又成立壹傳媒及《蘋果日報》,至今仍為本港的主流報章之一。

辯方又強調,雖然本案涉及佔據行車道的情況,但遠不及佔中事件中夏愨道被佔領的情況,並指不少參與者當日主要於行人路遊行,且並無任何證據顯示當日的集會遊行涉及任何暴力,並指該集會遊行實際上屬於 2019 年夏天,少數真正和平的集會遊行之一,並強調黎智英只會參與不涉暴力的和平集會遊行。

辯方又指,認為本案適合判處罰款,如法庭不認同以罰款處理案件,則可考慮判以緩刑,如法庭最終認為須判處監禁,辯方希望黎可獲得 20 %至 25 %的認罪扣減,及希望將本案的部分刑期與8.18案的刑期同期執行。

案件編號:DCCC 53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