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 新聞台工程人員李小龍,於 2014 年在佔旺區採訪時,遭警員搶走鋁梯並拘捕,控以襲警,其後證據不足獲釋。李小龍及後入稟向律政司索償,稱當日遭多名警員拳打腳踢致身體多處受傷,案件今(8日)於區域法院開審。李小龍作供時指,事後他有幻覺、恐懼和失眠,要看精神和臨床心理醫生,和家人的關係亦變差,經常胡思亂想。庭上播放多段影片,見到李手持鋁梯跑時,突然遭數名警員拉扯,將他壓在地上並圍住他。同行記者見到情況後不斷大叫:「記者呀!記者嚟㗎!」、「做咩郁手呀?」、「做咩搞我同事啊?」

原告人為李小龍,被告為律政司司長。李小龍作供時指,當日晚上9時,他到案發現場準備直播。他負責微波傳送,直播現場畫面予觀眾,亦負責攜帶補給器材,例如電池、攝影帶、鋁梯。李解釋,鋁梯的作用是讓攝影師從高角度拍攝,當晚除了他和攝影師外,還有一名記者,他們三人為一隊一齊工作。

李小龍稱,當日他戴上三張記者證,分別由立法會、政府總部、Now新聞台發出。李透露,他被制服在地時從無掙扎,當警員扶起他帶到另一邊後,他首先打電話給負責調配的同事,表示「我被人㩒低咗,我被人打」,之後按指示報警。

庭上播放李小龍當日報警的錄音,其中李提到自己正在上海街,「喺一個新聞採訪員」,他跌倒時被警員「㩒低」、打和腳踢。警員為他聯絡救護員,李再次表示自己被警員「圍打」,因此頭痛、「成身好㷫、骨好痛」。

李小龍強調,自己沒有襲擊警察,亦無用鋁梯襲擊仼何人。李小龍又指,事發後 3 個小時,他和警方錄取會面記錄時,他才獲告知自己被拘捕。

李小龍透露,事後他有幻覺、恐懼和失眠,要看精神和臨床心理醫生。他稱,事件後他和家人關係變差,經常因瑣碎事情與太太爭吵,與兒子少了互動。他長期獨自匿在房間,「想自己靜下」,又經常胡思亂想。他指,接受治療後感覺情況好轉。

片見突然遭警拉扯包圍  同行記者大叫「做咩搞我同事啊」

原告一方在庭上播放Now、明報、警方和網絡片段,顯示案發時警方正在推進,情況突然混亂。此時原告人正手持鋁梯,從警方身後上前,打算跑到另一邊,突然有數名警員拉扯原告人,將他壓在地上並圍住他。一名身穿紅色雨衣的男記者,手拿咪高峰,咪高峰上安著「Now 新聞台」咪牌,見到情況後不斷大叫:「記者呀!記者嚟㗎!」、「做咩郁手呀?」、「做咩搞我同事啊?」,有警員推開該名記者。一名電視台攝影師則跟著該記者拍攝。片段又見,在截查時,原告人向警方表示:「影哂我冇郁手㗎!」

律政司代表盤問李小龍時,問李在工作時,是否因為要追趕新聞,有時無可避免地要挪開人群,李回應:「喺我工作咁耐,好少話推開人群」。律政司代表再三追問李小龍,其工作是否要防止攝影師跌倒和被人撞,李表示「我只係防止佢跌,唔係防止佢被人撞」。

被問到會否伸手阻止人群入鏡,李回應如果是靜態拍攝,或會伸手或用袋阻止人群行入鏡頭,他們會向途人道歉,途人亦會兜路;如果是動態拍攝,他會盡量保護攝影師,但不會去考慮阻止其他人在鏡頭前經過。案件明天再續,李小龍繼續接受盤問。

 

案件編號:DCPI 163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