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特別財委會下周一至五將召開會議,審核本年度開支預算。根據公務員事務局回覆議員質詢的文件,截至今年 2 月,共有 26 名在職公務員涉嫌參與「反修例非法活動」已被停職。另外,政府早前要求所有現職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拒簽者或會被革職,據局方回覆,有一百多名公務員未有簽署聲明,已去函相關公務員要求解釋。

公務員事務局指,截至今年 2 月 28 日,有 26 名在職公務員因涉嫌參與「反修例非法活動」被捕,現時正接受警方調查或正被起訴,全部人已被停職。為避免影響司法或紀律程序,局方不能提供個別個案資料。

至於停職期間的薪酬安排,局方指,一般來說,停職人員如被落案起訴,可被扣起不多於一半薪酬;如該人員干犯嚴重刑事罪行而被定罪,則當局可全數扣起其薪酬。另外,如停職人員最後在紀律程序中被處以免職懲罰,被扣起的薪酬會被沒收;如被處以免職以外的懲罰,局方可按其認為合適的比率沒收該人員被扣起的部分薪酬。

另外,現職公務員的宣誓或簽署聲明限期已於今年 2 月底屆滿,局方指,所有 2020 年 7 月 1 日或之後入職的公務員已簽署聲明。因簽署聲明屬聘任條件,如準受聘人不理會或拒絕簽妥、交回聲明,會被視為不符合聘任條件。

至於在 2020 年 7 月 1 日前已入職的公務員,局方指,據初步掌握的情況,截至今年 3 月 15 日,絕大部分已簽署聲明,惟有一百多名公務員未有簽署。局方正與各部門核對數目,及去函相關公務員要求解釋,局方會在 4 月向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報告具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