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6 月終審法院裁定已婚的同性伴侶可享已婚公務員福利及合併報稅。政府今日向立法會提供的文件顯示,過去兩個財政年度收到合共 802 份個別人士報稅表涉及同性婚姻。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許正宇的文件中指,在 2019-20 及 2020-21 財政年度(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稅務局收到合共 802 名納稅人提交的個別人士報稅表涉及同性婚姻。 

許正宇指,終審法院就相關案件作出判決後,稅務局已更新電腦系統,容許任何已婚人士,不論是異性婚姻或同性婚姻,均可與其配偶共同選擇合併評稅或個人入息課稅,並可根據《稅務條例》就其配偶申索免稅額或稅項扣除。相關的公用表格、小冊子、稅務局網頁及香港政府一站通網頁的資料亦已相應更新。

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早前與同性男友於新西蘭註冊結婚,但返港後遭公務員事務局和稅務局拒絕承認其婚姻關係,他入稟司法覆核並在 2019 年 6 月終極勝訴,公務員同性配偶可以享有已婚公務員福利和合併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