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要求全體公務員簽署聲明或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公務員事務局長聶德權今日(12日)在立法會財委會特別會議上表示,截至 4 月 1 日,共有 129 名公務員不理會或無簽聲明。他強調會快速、嚴肅跟進,已去信要求相關公務員解釋,並收到部份人回覆,之後當局會根據個案情況,以《公務人員(管理)命令》中「基於公眾利益」,著令他們離開公務員團隊。

聶德權又指,在反修例事件中 26 名公務員被捕,全部已經停職。如果公務員被警察正式落案起訴,只能支取一半薪金。當中有被捕人士在試用期期間被捕,當局以《公務員事務規例》終止其聘任,另有 5 名公務員被定罪。

會上建制派議員關注公務員的國家事務培訓課程。聶德權表示,現時 75% 首長級公務員曾到內地院校參與研習課程,局方希望未來數年再增加課程名額,務求「全覆蓋」所有首長級公務員,另外亦希望開辦其他課程,讓基層同事參加,正與內地商討。

另外,民建聯葛珮帆要求政府儘法訂立侮辱公職人員罪。聶德權指,正與保安局研究是否訂立法例,但暫時未有具體時間表,又指今個立法年度時間已非常緊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