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美國指控銀行詐騙、正於加拿大接受司法監視居住的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早前入稟香港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令滙豐銀行交出內部資料,並批准孟晚舟一方可於孟現正面對的引渡協議程序中使用有關資料。案件今於高院提訊,法官陳靜芬批准孟一方可取閱滙豐相關文件,惟部分內容須被遮蓋。

滙豐發言人回覆《立場新聞》查詢時表示:「就華為和孟晚舟在香港提出,要求提供相關文件的法律程序,滙豐和華為及孟女士已經達成了協議。」

原告為孟晚舟,被告為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另外,法官今亦批准加入華為作為第二原告。

入稟狀要求滙豐向孟晚舟或其律師代表,披露銀行有關指控孟涉欺詐的所有內部文件及記錄,並指原告一方有權檢視及影印相關文件等。如申請獲批,孟晚舟可獲准於美加引渡協議程序(extradition proceedings)中,使用相關文件及記錄。並指孟晚舟將賠償滙豐因披露資料而面對的合理開支。

要求滙豐披露的文件包括:滙豐風險委員會(risk committee)於 2012 年 12 月至 2015 年 4 月發出,有關華為、Skycom Tech Co Ltd、或 Canicula Holdings Ltd. 三間公司的風險評估文件,以及是否繼續與該三間公司維持客戶關係的評估文件等。

孟晚舟今年年初亦曾入稟英國高等法院,作出同類披露申請,但遭拒絕,並須支付 8 萬英鎊訟費。

2018 年 12月,加拿大警方應美國政府司法互助要求逮捕在溫哥華轉機的孟晚舟。美國指控孟晚舟涉嫌銀行詐騙,以及在華為旗下一家在香港的附屬公司與伊朗有業務往來,且誤導滙豐銀行,令滙豐因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制裁,面臨罰款和處罰的風險。孟晚舟自此在加拿大接受司法監視居住。

案件編號:HCMP 25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