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周末可以扶老攜幼去三代同堂飯聚,好珍惜哩段時光。

好快,大家就唔能夠再一家團圓。

不少上一輩身體都有各式長期問題,加上疫苗接種後出現的各種直接間接甚至無關的死亡個案,導致他們未必希望或者適合打疫苗。

又不少下一代年紀尚輕,根本不能接種疫苗。

如是者一家三口 + 四大長老七人已經肯定絕跡於符合「疫苗汽泡」的食店。

咁大家打算,去一些依然按現時安排,容許兩張四人座並排的餐廳享受家庭時光。

對不起。

可以預見,政府之後會雷厲風行去巡查所有「疫苗汽泡」以外的食店,看有否違反防疫守則。而我們知道,在嚴打底下,執法機關會不管三七二十一,不理這些店是因為空間或人手不足,還是政治理由「抗命」,總之必然矯枉過正。

疫苗汽泡食店去唔到。

其他食店被嚴打至無法營業。

從此,一家出外食飯,只適合以下家庭:

  1. 已經鐵定絕子絕孫嘅;
  2. 家未破但人已亡嘅;
  3. 屋企有部份人已經被囚或者流亡嘅;
  4. 屋企有部份人已移民嘅;
  5. 已經離婚嘅家庭;
  6. 會因為「好嘢,我以後唔 L 使同你老豆老母食飯。」嘅和諧家庭。

各位,請跟我唱一次:

#仍然在呼吸都應該要慶賀

Oh sorry。屋企人係唔可以同你慶祝你活著多好。

我們將失去一家團圓的權利。Oh sorry again — 哩樣嘢基本法唔包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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