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再以保障私隱為名封殺查冊。今日公布的修改選舉制度細節,政府建議日後只有政黨、候選人及傳媒可查閱選民登記冊,登記冊只顯示個人選民中英文姓名的首個字,以及其登記住址。政府文件聲稱,查冊者「依然可以透過常用的方法,即識別一戶多姓/一戶多人的登記住址,辨認有可疑的選民登記,促進達致確保選舉透明目標。」

目前選民登記冊載有選民的中文或英文全名以及住址。以特首姓名「林鄭月娥」為例,日後查冊收緊後,相信只會顯示其丈姓,例如「林 XXX」。

日後僅已登記傳媒、政黨、候選人可查

現有法律准許公眾查閱選民登記冊。政府文件提到,因應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就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提出司法覆核的裁決,法庭認為在選民登記冊上,同時載有選民全名以及其主要住址的資料,「不相稱地侵擾了保障選民的權利」,建議作出「優化」規定,只有在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已登記的傳媒、政黨及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方可查閱載有個人選民連結資料的選民登記冊。

至於只載有團體選民的選民登記冊部分,則須提供予公眾查閱。政府在文件提到表示,措施能防止別有用心的人取得選民登記冊上的連結資料作惡意用途,例如「起底」行為,從而有助達至保護私隱目標。

2011 區選   憑查冊揭「1屋7姓13票」

2011 年立法會選舉,角逐連任但落敗的美孚南區議員公民黨王德全翻查選民登記冊,發現選區內美孚新邨78座12B單位,有7個姓氏共13名選民登記。11月21日《蘋果日報》以「1屋7姓13票」為題於頭版報道,質疑有人涉嫌種票。

根據選舉事務處相關規例,處方目前已嚴禁查冊這在現場以任何方式,包括拍攝、抄寫等記錄資料,本身已令查冊記者本身記錄及統計。相關規例亦訂明,任何人為與選舉無關的目的重現、複製、使用或准許另一人使用在登記冊上的資料,即屬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