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與談論自殺的社會禁忌
在最近的一篇文章的最後短短的一段裡,我略提到自殺的問題;但部分由於知道此等問題比較敏感,故可說是「點還未到已止了」;而後來收到的一些反應反而讓我想再多談一些,即使冒著挑戰社會禁忌的危險。
我自己是一個熱愛生命的人,感到世界很奇妙(不過亦同時很烏煙瘴氣),可是希望自己並非一個「迷執」生命的人 — 假如「是時候」離開這個世界,而能夠安然、有尊嚴地離開,我不認為是一件壞事。
粗略而言,成功演化的物種也是好生惡死的(否則被淘汰的機會較大,亦即好可能已經不存在了),而人類當然不例外。在我們的天性中,深藏著求存的強烈傾向,不想死 — 更惶論是自己殺死自己 — 故此,談論自殺乃社會禁忌是很可以理解的。然而,天性傾向使然是一回事,但正確思想和行為有機會又是另一回事;例如,某人天性傾向暴力,我們也不會認為應該讓其順性而行。
那麼,關於自殺的正確思想和行為是什麼呢?固然不容易回答。為何?因為,比如:我們對死後狀況的無知,會造成衡量結果的不確定性;不同世界觀(如宗教信仰)會對自殺有不同的評判;個人差異因素;等等。但我們可以考慮以下的命題:人在任何情況之下也不應主動結束自己的生命 — 你同意嗎?
當中的關鍵詞是「任何情況之下」;真的不能想到一些例外情況?在開首提到的那篇文章裡,我便簡略地表達了 — 對我而言(再強調,沒有一定,因人有很多不同的信念)— 患上了「認知障礙症」(舊慣稱「老人痴呆症」)便「可能」是個例外情況的想法;而還沒有定論,但起碼會使我認真考慮。(喜歡電影的朋友,除了於那篇文章中論及的《爸爸可否不要老》之外,還可以看看《Still Alice》這部電影,當中的主角是個 50 歲時被確診患上認知障礙症的大學教授(剛好是我現在的年齡和曾經的職業,哈哈),而她在故事中安排了自己的自殺計劃,不過⋯⋯)
有照顧認知障礙症患者的讀者向我反映,我那篇文章的言論有機會為一些人帶來負面的影響,甚至會「累死人」。對此,我只能回應:一、那篇文章的簡短言論是相當溫和及理性的,絕無煽動自殺的意圖;二、我只是表達自己的理性反思結果和個人意願而已,並無鼓勵別人學習自己;三、於那情況談論自殺可能有負面影響,但亦不排除有「正面」影響的可能性 — 有人或許受到啟發,開始思考主動結束一己生命的意義;四、對一些人來說,談論自殺是禁忌,然而我自己的判斷是,長遠和對社會整體利益而言,理性反思和討論自殺的意義是應該做的 — 而影響不一定是鼓吹了自殺,而可能是尊重了某些人主動結束一己不幸生命的權利。
關於主動結束一己生命的權利,我不知道醫學倫理現時的學術討論成果為何,而我偶爾感到現代醫學倫理在社會的低速普及化,與醫學技術的高速發展,有着不協調的情況,會使某些病人受着巨大而不必要的痛苦,勉強延續生命,而不能較安然和有尊嚴地離開這個世界 — 想想那些接駁垂危病人的一大堆維生機器、那些插滿着身體的喉管、那長年累月的不省人事、那不絕的呻吟哀嗚……面對如此境況,他們真的不應有權選擇以較佳的方式作別這個世界嗎?
話說回來,生命本就有濃厚的情感因素,或其他非理性因素,要討論自殺,談何容易呢?!是的,人絕非理性機器,如過份強調便會與現實脫節,顯得冰冷無情了。或許,覓得箇中平衡還離我們十分遙遠,但努力尋找理想便賦予了生命意義吧 — 因此亦不會想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