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攝記協等 8 新聞團體失選委會團體票資格 左派「新聞聯」亦未倖免同被 DQ
政府今日(13 日)公佈選舉委員會的新分布及產生辧法,其中在「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過往多個持投票資格的新聞團體、組織及評論人組織,在政府今天公布的選委會「指明實體」名單中,俱被剔除,除「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外,左派新聞組織「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亦不能倖免。
在以往的選委會選舉中,「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的出版小組投票人資格,有 10 個組織團體人士,可登記為出版小組投票人,當中包括按《本地報刊註冊條例》註冊的團體東主、按《報刊註冊及發行規例》領有牌照的報刊發行人團體東主,另外香港華文報業協會、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及香港報業公會都有一票團體票。
但在政府今天公佈的新安排下,出版界投票人只剩兩類,包括屬香港出版總會有限公司的團體成員;以及有權在香港出版總會大會上表決的人士。翻查香港出版總會的名單,成員均為出版社,當中包括被中聯辦操控聯合出版集團、三聯書店、中華書局、商務印書館出版社及萬里機構出版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