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剛正不阿的性格

宋期沿用隋唐的貢舉制度,設進士科以得常才,又設制科以待特殊的人傑。士人出身進士,當然已經不錯,而制科得雋者,則更為矜貴,被視為國之大器。制科又名制舉,要等皇帝特詔才舉行的特別考試,須由大臣奏薦,受天子親自策問和拔擢,其隆重可知。仁宗一朝,有賢良方正極言盡諫科、博通墳典明於教化科丶才識兼荗明於體用科丶詳明吏理可使從政科丶識洞韜略運籌帷幄科丶軍謀宏遠材任邊寄科等,習稱「六科取士」,每屆對策者不超過五人。後世科舉日益僵化,才變成了不合時宜和難以應對時局需要的一個制度。(註11)

蘇軾年青時,便是通過貢舉而成為宋朝的官員。嘉祐五年(1060),蘇軾受歐陽修的推薦,參加「賢良方正極言盡諫科」考試,得第三等。一丶二等皆虛設,從來沒有人得過,蘇軾是自有制策之試以來最高評等的第二個人,後因有爭議降一等收錄。蘇軾也一直秉持著儒家的思想和精神,正直無私的議論朝政,向君主進盡忠言,為黎民百姓謀幸福。

王安石受宋神宗重用,實行新法,財政方面有青苗法丶免役法丶均輸法,軍事方面有保馬法丶保甲法;科舉方面也取消詩賦,改試經義丶策論,並根據王安石的著作制定經義的標準答案,成為「新學」。

熙寧二年,蘇軾上奏〈議學校貢舉狀〉,反對新法,成為了被「新黨」打擊的「舊黨」中心人物之一,熙寧三年(1070)遭御史台彈劾,雖查無實證,但也鬧得沸沸揚揚。元豐二年(1079)新黨官員更通過御史台彈劾蘇軾譏諷朝廷,結果神宗派官員到湖州衙門逮捕蘇軾,回京受審,關押「烏臺」,史稱「烏臺詩案」。關押一百三十多天,控以「誹謗朝政,妖言惑眾」之罪,遭到貶謫。

蘇軾在熙寧六年 (1073)所作〈吳中田婦歎〉表達了他對新法苦害百姓的批評:

「今年粳稻熟苦遲,庶見霜風來幾時。

霜風來時雨如瀉,杷頭出菌鐮生衣。

眼枯淚盡雨不盡,忍見黃穗臥青泥!

茅苫一月壠上宿,天晴獲稻隨車歸。

汗流肩赬載入市,價賤乞與如糠粞。

賣牛納稅拆屋炊,慮淺不及明年飢。

官今要錢不要米,西北萬裏招羌兒。

龔黃滿朝人更苦,不如卻作河伯婦!」(註12)

翻譯成現代的語言,大概是這樣:才在苦惱今年稻谷熟得這樣遲,還指望不久就有秋風起。誰知秋風起來時,還夾著劈頭的大雨。風雨不歇地下,潮濕使耙頭鐮刀都長出酶衣。眼看金黃稻穗泡在泥地裏,心裏好比刀割的疼。眼淚哭盡,雨還是下不停。整個月來在茅棚田埂上睡,天晴時趕緊收谷用車運回。滿身汗肩頭壓得通紅,買谷人還價就和買糠碎米一樣!沒辦法只好賣牛交稅,沒柴只有拆屋來煮吃的。目光短救眼前急還不知行不行,哪裏想得到明年還會不會有飢荒。官家要的是錢不是米,説要用錢招呼那西北邊的羌人。都說滿朝裏都是姓龔姓黃的好官吏,到頭來我們百姓反倒更遭罪。無路可走活不下去受不了這個苦,想去想來不如跳河一死做河神婦。

蘇軾同時期的〈山村五絕〉,也反映出他對新政的批評:

「煙雨濛濛雞犬聲,有生何處不安生。

但教黃犢無人佩,布穀何勞也勸耕。」〈山村五絕.其二〉

「老翁七十自腰鐮,慚愧春山筍蕨甜。

豈是聞韻解忘味,邇來三月食無鹽。」〈山村五絕.其三〉

「杖藜裹飯去匆匆,過眼青錢轉手空。

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山村五絕.其四〉

(註13)

李一冰這樣解釋:「倘如鹽不公賣,就不會發生賣牛賣刀,販運私鹽的勾當,人各自力耕作,也不勞政府派遣使者勸督,故〈山邨五絕〉曰:『但令黃犢無人佩,布穀何勞也勸耕。』鹽不官賣,山中小民,也不致因為官鹽太貴,鹽法太凶,而長時期的淡食,蘇軾面對這些忍窮無語的山中小民,心生悲憫,故曰『豈是聞韶解忘味,邇來三月食無鹽。』

山裡的年輕人,貸得了青苗錢,就貪戀城市的生活,一年中大半時光都在城中遊蕩,等到錢被商人以酒食丶博務騙光了,只學得一嘴城裡口音回來,卻背上了無力償還的官債。蘇軾想:政府如不那麼濫放青苗錢,山裡人就不惹這個殺人亡家的禍。⋯⋯

蘇軾生長在庶民之家,意識中自認是眾民之一,豈因為官作吏,就此脱胎換骨。大家同是『天民』,血肉相連,自有一份同歌共哭的感情,如今眼見新法下老百姓的生活秩序紊亂了,負擔越來越重,法網越來越嚴,到處都是貧困丶飢寒丶債務,以至胥役的勒索,公堂裡的鞭撲,塞滿監獄的囚犯,種種慘狀,不一而足,這都是廟堂中峨冠博帶,坐而論道的貴人們所看不到的景象,卻使他熱血沸騰,情不自禁地寫下了那些呼號疾痛的詩篇,本意不在譏諷什麼,但以他那尖鋭的性格,所説的話,往往利如匕首,使人流血,蘇軾之偏遭時忌,這是原因之一。」(註14)

後來,新法的實施出現了種種問題,神宗一朝也無法取得軍事上的突破,解決邊患。到元豐八年神宗英年早逝,十歲太子趙煦即位哲宗,太后便重新起用舊黨人物司馬光為相,蘇軾丶蘇轍兄弟也於元祐元年(1086)被委任中書舍人,再升翰林學士,成為參與政府決策的要員。不過,雖然蘇軾同意廢除新法,但卻認為其中的「免役法」有好處,應予保留,結果和司馬光起了衝突。

然而,蘇軾不像新黨中不少趨炎附勢的人,王安石得勢時便依附他,失勢時則落井下石,取而代之,像呂惠卿之流。他們根本沒有政治理想和抱負,只有眼前的利益和權力。蘇軾不單只不恥這些卑鄙小人,他自己則光明磊落,剛正不阿,甚至有時候得罪了朋友丶權貴和皇帝。

元祐五年(1090)范祖禹疏請蘇軾還朝,認為在朝廷需要像他這樣耿直敢言的大臣:

「臣伏見蘇軾文章,為時所宗,所重海內。忠義許國,遇事敢言,一心不回,無所顧望。然其立朝多得謗毀,蓋以剛正嫉惡,力排姦邪,為王安石丶呂惠卿之黨所憎,騰口於臺諫之門,未必非此輩也。」(註15)

蘇軾也這樣向宣仁太皇太后形容自己:

「臣之剛褊,眾所共知,黨人嫌忌,甚於弟轍,豈敢以衰病之餘,復犯其鋒。雖自知無罪可言,而今之言者,豈間是非曲直,所以不避煩凟,自陳入仕以來進退本末,欲陛下知臣危言危行,獨立不回以犯眾怒者,所從來遠矣。

臣若貪得患失,隨世俛仰,改其常度,則陛下亦安所用臣;若守其初心,始終不變,則群小側目,必無安理,⋯⋯」(註16)

蘇軾喜歡竹,曾作〈綠筠軒〉這首家喻戶曉的詩:

「寧可食無肉,不可使居無竹。 

無肉令人瘦,無竹令人俗。 

人瘦尚可肥,士俗不可醫。 

傍人笑此言,似高還似癡。 

若對此君仍大嚼,世間那有揚州鶴?」(註17)

他喜歡畫竹,正正因為竹的直和節與他的個性和儒家君子的理想很配合。

太平盛世時,當官和從政可能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但是,在亂世中,卻可能招致個人的損失甚至釀成殺身之禍。

蘇軾耿直和剛正不阿的個性,為他帶來了不少麻煩。他反對王安石的新法,不是為了個人的利益,而是看見了黎民百姓在新法壓迫下的痛苦,也是為了國家的前途和未來,他不得不直言不諱,盡知識份子和朝廷大臣的責任。結果他被誣告,被貶謫。但是,他仍然決心做個君子,做個坦蕩蕩的人,沒有為個人的安危而在權勢面前卑躬屈膝,曲意逢迎。

在亂世中,人們見盡卑鄙,因為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至於高尚者的正直不阿,卻成為了高尚者的墓誌銘。不過,歷史會記得高尚者和他們的高風高節,因為他們為別人和社會帶來了希望及文化的提昇。

註11:《蘇東坡新傳》(上册)頁104至105。

註12:《蘇東坡選集》頁83至84。

註13:同上書,頁89至91。同見曾棗莊主編:《蘇詩𢑥評》(上册)四川:四川文藝,2000年初版一刷,頁327至330。

註14:《蘇東坡新傳》(上册),頁223至224。

註15:轉引自《蘇東坡新傳》(下册)頁149。

註16:同上書,頁163。

註17:轉引自《蘇東坡新傳》(上册)頁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