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助理被控違國安案 改聘民建聯律師劉毅代表 家屬稱是本人意願
29 歲律師男助理陳梓華被指違反國安法一案,今( 1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庭上所見,其大律師及律師代表均與上次提堂不同,其中大律師轉為蕭國辰,而「指示律師」則改為有「矇眼 KOL」之稱的民建聯成員劉毅。《立場新聞》記者事後向陳梓華的親友查詢,他們透露改聘決定是陳本人的意願。
被告大年初四被警方國安處人員登門拘捕,指他涉嫌在去年 7 月至今年初,與黎智英及「攬炒巴」劉祖廸勾結外國勢力參與游說工作,並協助 12 港人之一的李宇軒離境。他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協助罪犯」罪。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 6 月 7 日,以便索取法律意見和調查共 78 個可疑的銀行交易紀錄,被告沒有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押。(另見稿)
親友確認陳改聘律師 屬他本人意願
本案於今年 2 月 17 日首次提堂,當時陳由資深大律師祁志代表。但到今日第二次提訊時,其大律師代表改為蕭國辰,事務律師則是劉毅。記者其後就事件向陳親友了解,他們確認改聘蕭、劉兩人,稱是陳本人的意願,但對於何時改聘,就不便透露。在首次聆訊時代表陳梓華的律師文浩正亦向《立場新聞》表示,再沒有收到指示在本案中代表陳梓華。
劉毅為青年民建聯副主席
翻查資料,劉毅在前年 8 月取得事務律師資格,目前在劉豹律師行工作。劉是民建聯南區社區幹事及青年民建聯副主席、亦是「禁蒙面法推動組」成員之一。2019 年 10 月 3 日,由十多名建制派政商、法律、教育及退休公務員組成的「禁蒙面法推動組」召開記者會,議員發言葛珮帆發言時,身處後排的劉毅顯得相當眼瞓,數度嘗試撐開眼睛,但仍難敵睡魔,其瞌眼瞓的模樣頓成全場焦點。
劉的個人臉書專頁顯示,他畢業於拔萃男書院及劍橋大學兩所名校,曾發表「擁抱大灣區」,並附上在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人工島的照片「打卡」。他亦在 Instagram 上多次發文,透露自己曾出席 2018 年「南區各界慶祝國慶 69 周年聯歡晚會」及「粵港澳大灣區和自貿建設施法保障座談會」等多個活動。
至於大律師蕭國辰,今年 3 月曾代表一名的士司機被控前年縱火的案件。除此之外,過往甚少處理反修例案件。網上資料顯示,他在 1993 年取得執業大律師資格,現效力於陸偉雄大律師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