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封殺選民查冊 記協﹕無法有效監察選舉 考慮進一步行動
政府再以保障私隱為名封殺查冊,建議日後只有政黨、候選人及傳媒可查閱選民登記冊,登記冊只顯示個人選民中英文姓名的首個字,以及其登記住址。香港記者協會認為,此項新措施令傳媒無法有效監察選舉舞弊,亦違反早前上訴庭一項裁決的精神。記協表示對新措施極度遺憾,並會考慮作進一步行動。
目前選民登記冊載有選民的中文或英文全名以及住址。以特首姓名「林鄭月娥」為例,日後查冊收緊後,相信只會顯示其夫姓,例如「林 XXX」。此外,新措施亦提到,只有在政府新聞處布系統已登記的傳媒、政黨及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才可查冊。
政府文件指,新措施是因應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就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提出司法覆核的裁決,法庭認為在選民登記冊上,同時載有選民全名以及其主要住址的資料,「不相稱地侵擾了保障選民的權利」,故建議作出「優化」規定。
記協﹕上訴庭無限制傳媒工作者定義及可查閱內容
然而,記協昨(12 日)深夜發表聲明提到,上訴庭當時已確認傳媒過去藉查閱選民名冊揭露種票等種種不法操作,對於維持選舉公平及公正性,扮演重要監察角色,因此最終裁定傳媒工作者 (member of the press) 有權查閱區議會及立法會選舉地方選區之選民名冊,而上訴庭當時並沒有對傳媒工作者之定義以及可查閱的內容作出任何限制。
此外,雖然政府文件聲稱,新措施實施後,查冊者「依然可以透過常用的方法,... 辨認有可疑的選民登記,促進達致確保選舉透明目標。」然而記協認為,政府提出的新措施令傳媒不能查閱選民名冊的完整資料,難以繼續有效進行監察,防止選舉舞弊。
記協表示,將研究政府的新措施有否違反上訴庭的裁決,並考慮是否作進一步行動。
2011 區選 憑查冊揭「1 屋 7 姓 13 票」
2011 年立法會選舉,角逐連任但落敗的美孚南區議員公民黨王德全翻查選民登記冊,發現選區內美孚新邨 78 座 12B 單位,有 7 個姓氏共 13 名選民登記。11 月 21 日《蘋果日報》以「1 屋 7 姓 13 票」為題於頭版報道,質疑有人涉嫌種票。
根據選舉事務處相關規例,處方目前已嚴禁查冊這在現場以任何方式,包括拍攝、抄寫等記錄資料,本身已令查冊記者本身記錄及統計。相關規例亦訂明,任何人為與選舉無關的目的重現、複製、使用或准許另一人使用在登記冊上的資料,即屬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