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亨利被控資助危險國家活動判囚 11 年 央視報道指涉資助羅冠聰等人 斥表面愛國私下反華「雙面人」
伯利茲(Belize)籍男子李亨利(Lee Henley Hu Xiang)前年因涉嫌「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被移送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本月 2 日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央視新聞 《焦點訪談》今日(14日)刊出有關李亨利的報道,指稱他曾與「長毛」梁國雄秘密會面,及資助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黃之鋒、羅冠聰、張崑陽等人赴外國參加反中活動。報道又指,李亨利表面愛國,私下反華,曾就制裁香港法案提出建議,形容他是「雙面人」及「漢奸」。
【15/4 10:00 更新】羅冠聰在 Facebook 發帖,表明不認識任何「李亨利」,重申自己過往代表香港立法會外訪,以至近月同外國政要會面,均屬正常交流,但在中共的「幻想下」,任何異見者都是棋子,要靠「中間人」安排才成事。(詳見另文)
中國央視新聞 《焦點訪談》今日以「吃著中國飯砸中國碗!起底『雙面人』李亨利」為題報道,指李亨利在中國改革開放初期獲取第一桶金,其公司現時「具備了億級的規模,」提到他在 80 年代因引誘婦女賣淫和詐騙兩次被公安機關處理,因此對政府的怨恨和仇視開始滋長。報道中有多名廣州市國家安全局的警員訪談,其中一人指李亨利後來崇尚西方生活,思想觀念完全西化,「用他自己的話說,只要是對中國不利的事情,他都會不遺餘力地支持。」
一名上海市國家安全局幹警稱,李亨利與政府官員接觸時極力表現愛國,但私下不避諱自己的反華思想。形容是「典型的兩面人」。他指,李亨利會組織自己的員工參加其他國家的反華宣講活動,並要求員工撰寫心得體會,並在 2009 年一場反華活動中,認識到反華分子楊某某。
李亨利在訪問影片中自述指,2009 年認識楊某某時,認為對方最終目的是推翻共產黨在中國的領導,並即場獲得對方 2000 美元的捐贈,此後長達 10 年獲捐助的資金達數十萬美元。他又指,為了將所有款項從地下途徑出去,「一般通過組織我們公司同事,還有我自己也經常出去,每次都按照合法規定最高限額帶錢出去。每個人按照規定到銀行換 5000 塊(美元)帶過去。我們二三十個人,每次。」
指資助他國反華份子參與選舉
報道又提及李亨利資助其他國家的議會選舉,指在 2018 年下半年有國家舉行議會選舉,李亨利明確提出要向部分反華議員提供資金支持,又指他早於 2001 年已參加及捐贈香港反中活動,例如曾與「長毛」梁國雄交流及秘密會面,及資助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等。
李亨利說,自己曾主動提出與周永康見面,報道稱「這次見面,李亨利想與周永康合影回去炫耀,但又礙於自己長者的面子,於是讓他的親戚在遠處偷偷拍下他與周永康見面的場景。」有警員引述李亨利稱,李亨利對周永康很出色,希望可以支持他從事反對中國的活動。
有上海市國家安全局幹警舉例,李亨利獲悉周永康即將前往歐洲某國參與反華論壇,李亨利表示願意支付赴歐洲的出行費用,翌日專門前往銅鑼灣的一家旅行社,為周永康購買了赴歐洲的機票。
李亨利:不可以反對自己的祖國,要愛自己的祖國
香港不少政界代表在反送中運動期間與各國政要會見,報道指,在李亨利的資助下,楊某某曾多次將黃之鋒、周永康、羅冠聰、張崑陽等人引薦到境外,亦有參與外國推出的制裁香港法案,其中一名廣州市國家安全局幹警形容,李亨利令西方國家對中國打壓和遏制更具殺傷力,「這是典型的漢奸行徑。」
在報道最後,李亨利稱「我認罪認罰,千萬不能這樣做,你們一定要知道這是違反國家安全規定的,不可以這樣做。還有任何事情都可以反對,就是不可以反對自己的祖國,要愛自己的祖國。」但有關說法未有在影片中親自講述,僅在文字報道中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