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不值得討論的選區分界
我認為立法會十個選區點樣劃法係一件好唔值得討論的事。我喜好研究選舉,但我對這次選區分區完全提不起研究興趣。一艘船在沉沒,機房入水,你走去討論這艘船的餐廳的餐枱擺位合不合理……正常情況係應該介意的,不過現在不是正常情況。
不過因為有記者打來問,我又即管答。如果抽離一點,純粹看分界本身,我看不出有很大問題。
首先,有些坊間說的問題,其實說不過去的。有個講法話灣仔同東區併埋,灣仔人口比東區少很多,以後選出來的代表是否可以不理會灣仔人?問題是香港 750 萬人,分十區,每區大約就 75 萬人;灣仔只有 18 萬人,無論如何也要和其他區併起來的了,在任何情況下灣仔人都會是少數,所以這兒根本是問錯問題。如果真的介意這點,不如歸根究底去問,為什麼是十區?為什麼要每區兩席?為什麼直選得二十席……為什麼香港仲未有普選?
回到面前這十區。合理與否,要視乎合理的標準是什麼。我有四個看法,以重要性順序排列:
原則 1:空間上要相鄰。
原則 2:人口要平均。法例要求不可以離開平均數的 85% 至 115% 範圍之內。我用 2019 的推算人口計了一次,全部達標。
原則 3:維持香港人對「香港九龍新界」的格局理解,即是不可以沙田併黃大仙,也不可以灣仔併九龍城。現時的建議有一例違反:離島併了去和中西區和南區一組。
原則 4:同一個區議會分區盡量不割開。現時的建議有三例違反:黃大仙被九龍城和觀塘瓜分,其中彩雲彩虹跟觀塘,其他跟九龍城;沙田被西貢和大埔瓜分,其中馬鞍山和廣源跟西貢,其他跟大埔;元朗被屯門和北區瓜分,其中元朗市跟屯門,天水圍跟北區。
就提到四個不理想的情況,我有以下理解。
離島併了去和中西區和南區一組,不是全無道理,起碼港外線碼頭在中西區,東涌線其中一端總站也在中西區。此外,LC8(屯門 + 元朗市區)和 LC9(葵青 + 荃灣)都夠人了,如果離島跟任何一個都會變成太多人;反而港島本身不夠人,撥離島過去蹬腳是合理的選擇。
黃大仙被九龍城和觀塘瓜分,後面的問題是觀塘本身不夠 75 萬人。按原則 3,不能打西貢或東區的主意,只能向九龍灣或黃大仙埋手:現在的做法是從黃大仙拿走彩雲,這其實有一定道理,彩雲彩虹和屬於觀塘的四彩坪石的連結較大。如果不是這樣的話,觀塘就要向啟德埋手才會夠 75 萬人,但是啟德和觀塘的連結,就明顯不如屬黃大仙的新蒲崗了,這樣拆散人家更不好。
沙田被西貢和大埔瓜分,看起來很極端,但如果從原則 3 出發,我們整個新界逆時針去數,西貢本身沒有 75 萬人,又不可以向東區或觀塘埋手,便只有向大埔和沙田埋手這兩個選擇。西貢北屬大埔,但人口太少,就算併入西貢也無補於事;但從沙田拿走馬鞍山就夠人數了。但我也有不明白的地方:第一城一帶的劃界很奇怪。為什麼要把廣源併去西貢,但又同時不碰碧濤呢?搭一程馬鐵,會 LC6-LC10-LC6-LC10 這樣跳來跳去,社區完整出了大問題。
元朗被屯門和北區瓜分,看起來也是很極端。不過,逆時針數過去,西貢 + 馬鞍山夠人數了,大埔加沙田(扣除馬鞍山)也夠人數了;順時針數過去,荃灣 + 葵青也剛好夠人了;剩下的只有三區:屯門、元朗和北區。要變成兩區每區 75 萬人,由屯門和北區瓜分元朗是唯一選擇(總不成元朗自成一區,然後叫屯門和北區併吧,這會違反原則 1)。當然,屯門和北區應該如何瓜分北區,可以再拗。
由是觀之,這是為什麼我認為整體格局上,現時十區的劃分有其道理。個別地點的分界有可以討論的地方(上面提到的沙田廣源最為明顯)。但相對於這次「完善」制度的眾多其他安排,地方選區分界的問題又實在過於支節。
以上筆記,只為留個紀錄。我真係認為立法會十個選區點樣劃法係一件好唔值得討論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