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昨日公布修改選舉制度的條例草案。翻查條文細節,可見港區人大政協在新選制之下撐控極大的「特權」。他們除了佔據 190 席當然選委外,若這 190 席人數「爆煲」,更可以搶佔其他組別席位,踢走其他選舉產生的選委。此外,這些人大政協在立法會選舉中可選出 42 席,對比之下大部分港人只得一票地區直選。

港區人大政協人數多於 190 席

在新的條例草案下,1,500 名選委當中有 190 席當然委員屬於人大政協。不過翻查資料,其實港區人大政協人數不只 190 人,單單港區政協已超過 200 人,包括藝人成龍等,港區人大亦有 36 人,包括譚耀宗、陳曼琪等,若果全部人都登記成為當然選委,該界別隨時會「爆煲」。

條例草案原來藏有「魔鬼細節」處理上述情況,一旦人大政協選委人數「爆煲」,就容許他們選擇在有「密切聯繫」的其他界別分組登記做當然委員。在這個情況下,該界別分組的選舉產生委員名額就會相應減少。換言之若人大政協界別「爆煲」,他們就可以轉任其他界別,「踢走」選舉產生委員席位。

有人於多個界別享當然選委資格 可「指定代表」間接操控

其實不少人大代表一人身兼多職,甚至在多個界別都有資格成為當然選委。以張仁良為例,他可用政協身份任當然選委。他同時是香港教育大學校長及交通諮詢委員會主席,分別可以做教育界及工程界的當然選委。

條例草案訂明,這種情況下他就要放棄政協當然選委席位,並只選擇出任其中一個界別分組(如教育界)的當然委員,餘下的界別(如工程界)他就可以指定一名代表擔任當然委員。換言之,他們雖然不能同時擔任多於一席的當然選委,但可以透過「指定代表」的方式間接操控多於一席。

人大政協於立會選舉持 42 票

人大政協除了有特權「踢走」其他界別選委之外,在立法會選舉中亦坐擁多重投票權。相比之下,大部分香港市民,在立法會選舉中只得地區直選的一票。

以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曼琪為例,由於立法會40個選委會議席以全票制產生,她作為選委可以投 40 人,再加上 1 票功能組別人大政協議席,以及1票地區議席,即一人獨享 42 票;而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吳秋北,在立法會選舉中除了享有上述 42 票之外,他亦以工聯會會長的身份,間接操控勞工界的三張團體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