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閹割選舉】10 高官兼任公職 被欽點做當然選委 有權指定「替身」代替 變相政府委任
【22:30 更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回覆】
政府將選舉制度改頭換面,多個法定機構及諮詢委員會的主席,將成為當然選委。不過房委會、城規會及醫療輔助隊等 10 個組織,主席及總監均為問責局長,以及需保持政治中立的發展局常秘、衞生署署長等高官。政府文件指主要官員和公務員不能成為當然選委,但他們「可指定另一名在有關團體內任職的人」代其擔任,令人選變相由政府委任。《立場》亦發現,相關機構的成員多由政府甚至特首委任公職,若他們再獲指定為當然選委,或構成利益衝突。
記者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查詢,相關高官如何決定代替人選、有何機制等問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回覆時,只重申官員無資格登記成當然選委,但對於如何決定代替人選、有何機制等問題,並無正面回應。
法定機構諮委會主席可成當然選委 涉 7 高官
政府建議將選委會由現時 1,200 人調整至 1,500 人,而當中 362 人屬當然委員,包括多個由政府委任的法定機構及諮詢委員會主席。
《立場》按政府文件所列名單翻查資料,發現至少 10 個相關組織,現任主席均為政府高官,涉及兩名問責局長、兩名常任秘書長,以及 3 名屬於首長級公務員的署長及助理署長。
當中,房委會和大嶼山發展諮詢委員會的主席,分別為問責局長陳帆及黃偉綸。城規會與另外 3 個諮詢委員會的主席,為發展局的兩名常任秘書長甯漢豪及林世雄;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的主席,以及醫療輔助隊的總監,均由衞生署署長陳漢儀擔任。
此外,橋樑及有關建築物外觀諮詢委員會的主席為路政署助理署長;消防安全條例諮詢委員會主席則為屋宇署助理署長。
全部成員由政府委任的法定機構及諮詢委員會
界別分組 | 指明職位 | 現任主席 | 委員會人數 | 全部成員由政府委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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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測量、都市規劃 及園境界 | 房委會主席 | 運房局長陳帆 | 25 | 是,除房屋署署長外 19 名非官方委員、 4名官方委員由特首委任 |
城規會主席 | 發展局常秘(規劃及地政)甯漢豪 | 36 | 是,主席、30名非官方成員、5名官方成員均由由特首委任 | |
社區參與綠化委員會主席 | 發展局常秘(工務)林世雄 | 26 | 是,主席、17名非官方成員、8名官方成員均由發展局局長委任 | |
消防安全條例諮詢委員會主席 | 屋宇署助理署長吳建城 | 16 | 是,主席、12名非官方成員、3名官方成員均由屋宇署署長委任 | |
大嶼山發展諮詢委員會主席 | 發展局長黃偉綸 | 35 | 是,主席、25名非官方委員、9名官方委員由政府委任 |
含業界組織代表的諮詢委員會及管理局
界別分組 | 指明職位 | 現任主席 | 委員會人數 | 全部成員由政府委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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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界 | 顧問工程師委員會主席 | 發展局常秘(工務)林世雄 | 15 | 成員包括主席、9 名官方委員、不多於 5 名香港顧問工程師協會代表(未知是否由政府委任) |
建造商委員會主席 | 發展局常秘(工務)林世雄 | 29 | 成員包括主席、14 名官方委員、14商會代表(未知是否由政府委任) | |
橋樑及有關建築物外觀諮詢委員會主席 | 路政署助理署長 | 26 | 成員包括主席、4 名官方委員、4 名學會及學術代表(未知是否由政府委任) | |
醫學及衞生服務界 | 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主席 | 衞生署署長陳漢儀 | 11 | 除衞生署署長、政府化驗師、衞生署藥物辦公室的衞生署助理署長外,8名成員均由行政長官委任 |
醫療輔助隊總監 | 衞生署署長陳漢儀 | 逾4000人,包括99 個公務員 | 4,857名志願隊員、99 個公務員職位,包括 1 名首長級人員 |
官員可指定「替身」 變相由政府委任選委
根據政制局的文件,當然選委均須登記,並由資格審查委員會裁定是否有效,而主要官員,以及首長級人員、政務主任等公務員,均「沒有資格」登記為當然選委員,但「可指定另一名在有關團體內任職的人」代任;不過文件未註明如何決定指定人選。
換言之,上述 10 個法定機構及諮委會的當然選委,全部將由相關政府高官指定的人士擔任,人選變相由政府委任。
公務員守則規定,行事須保持政治中立,而且「必須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及政府完全忠誠」,因此高官如何決定指定人選,或引發違反政治中立原則的質疑。
機構諮委會成員多由政府委任 醫輔隊有全職公務員
《立場》翻查資料亦發現,上述 10 個法定機構及諮委會,大部分成員均由政府委任,部分更由特首委任,例如房委會 25 名成員中,除房屋署署長外,其餘 24 人全數由特首按《房屋條例》委任;城規會 36 名成員,亦是全數由特首按《城市規劃條例》委任。
部分諮委會成員,包括來自業界組織的代表,但只屬少數。例如顧問工程師委員會 15 名成員中,除了主席及 9 名官方委員,只有不多於 5 名香港顧問工程師協會的代表;橋樑及有關建築物外觀諮詢委員會的 9 名成員中,有 4 名學會及學術代表。
此外,醫療輔助隊是按法例成立的政府資助志願組織,總監以下的總參事屬全職公務員。按最新財政預算案,醫療輔助隊共有 99 個公務員職位,包括 1 名首長級人員。
獲現屆特首委任公職者 可選下屆特首 或涉衝突
由此可見,當高官指定他人代其登記為當然選委,大部分人選事實上都是由政府甚至特首直接委任;他們的公職由現屆政府甚至特首委任,但成為選委後將有份選出下屆特首,因此他們如何行使提名及投票權,或引起利益衝突的質疑。
相反,由於這些法定機構及諮委會成員,有機會獲政府高官指定為當然選委,如特首及政府委任關係密切人士出任,而他們循此途徑成為選委,同樣會引起外界質疑。
《立場》本周三(14 日)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查詢,相關高級官員將如何決定代替人選、有何機制、政府會否發指引等問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回覆時,只重申官員無資格登記成當然選委,但對於如何決定代替人選、有何機制等問題,並無正面回應。
362 名當然選委 至少 32 人屬由政府委任公職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本周二發出文件,建議將選委會調整至 1,500 人,當中 362 人屬建測規園、工程、人大政協等 8 個界別分組的當然委員。
《立場》按政制局文件所列名單統計,這 362 人當中,至少 32 人是由政府委任的法定機構及諮詢委員會主席,而翻查相關法例及過往政府公布,當中 13 個更直接由行政長官委任,包括城市規劃委員會主席、古物諮詢委員會主席、醫院管理局主席等。
此外,部分管理局及諮委會,主席人選則由發展局、食衛局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