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忽略受害人
【文: Ty】
5歲女童因被虐致死,大眾議論紛紛。每了解這案件多一天,便對這一宗不幸更感痛心。作為其親父和繼母,竟然能對兩個稚兒狠下毒手,而且持續如此長的時間,可見其父母的人格也極為扭曲。
案件審判多日,筆者發現不論在社交平台或者是討論區,大家的著眼點都是在於其證詞有多荒謬,又或者是討論應該如何去懲罰加害者,又或者是研究應如何預防同類的事件再發生。反而鮮少有人論及倖存的被虐者將會被如何處置。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無聲》這一套戲,這套戲講述的一間聾人學校內發生的欺凌事件。受害的學生和其老師把所有的問題都給掀起來,而加害的學生則被發現他曾經也被另一老師性侵虐待。最後經歷重重難關,他們終於成功令欲隱瞞此事的校長下台,又成功拘捕了那個老師,事件好像已經圓滿結束。可是在結尾,另一個曾受性虐的學生卻用報復式的做法對付新來的學生。整件事似乎像跑了一圈,又回到了起點。
繼母的精神科醫生作供時說,繼母曾經歷過三次抑鬱症病發,首次與她12歲遭強姦有關。如果因為精神問題是導致了這件案的種子,我們其實都有理由地相信在此次事件的受害者(男童),也同樣被種下同一粒種子。雖然這粒種子未必萌芽,但若不能將它給移除,男童終其一生也會受到折磨。
最近看到報章的報道,說道男童已拒絕會見心理學家。單憑此句我們未能確定男童是否真的拒絕會見,有機會是男童的家人不欲他再接觸這件事,又有機會是男童已選擇不再相信任何人(基於連他的老師「直覺」地不相信他的說話,男童還有那一個可以信任的人?)。
這件事誰對誰錯,大眾早有定論。但無論如何,我們亦應該探討一下各個相關單位有沒有一個完善的機制和足夠的資源去幫助這些受害人。參考了社會福利署的《保護兒童免受虐待 多專業合作程序指引》[1],當個案屬保護兒童個案的時候,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將會作為主責社工跟進個案。在立法會秘書處在2019年提供的「數據透視」[2]中,兒童服務課的社工人數由2013年至2018年都是保持住179人,而同期處理的個案數目則為2500宗。意即他們每年平均都要處理約14宗案件。
乍看上來看社工的工作量並非很多,可是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並不只限於輔導或跟進保護兒童,他們還要提供外展服務、協助法庭為有監護及探視兒童問題的個案提供背景調查及向法庭提交建議、推行社區教育及宣傳活動等等的工作。這林林總總的工作聚集起來,令社工能夠有效率地跟進保護兒童似乎變得舉步維艱。
除了社署,還有學校的支援。雖然由2018年開始,教育署已制定小學「一校一社工」,即是每間小學都需要有一名駐校社工。可是在「小學生抑鬱焦慮狀況調查2018」[3]中,17.6%的小學生呈現抑鬱,那麼只有一名社工是否足夠?當一個有情緒問題的人去會見輔導員,如果輔導過程中並不和洽,他是可以要求更換輔導員。如果是學生的話,他們似乎未能有這個選擇,除非要在外尋找其他機構,而且需要付費。因此,教育局也是否應反思一下學校的資源是否足夠。
透過這件不幸的事,筆者希望社會大眾不要只著眼於如何預防事件,還需著眼當不幸真的發生時,所有持份者能夠有效地幫助受傷害的兒童作合適的跟進和治療。筆者明白到以上提及的措施都牽涉到一個「錢」字,而且很可惜的是,精神健康從來不是一件可以輕易量化而且耗時極長的事。但若果真的希望減少同類型的事件發生的話,除了預防措施(Preventive Action)之外,改善措施(Corrective Action)也同樣重要。
利申:不是社科人也不是社會工作者,若資料有誤請提出更正,謝謝。
[1]: 《保護兒童免受虐待 多專業合作程序指引》二零二零修訂版
[2]: 《數據透視》
[3]: 「香港小學生抑鬱狀況調查 2018」
作者簡介: 90 後廢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