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斷更新】 8.18 案求情判刑 李柱銘吳靄儀黎智英等 9 人兩罪成 每罪最高可判監 5 年
前年的 8.18 維園集會案今日(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求情和判刑,法庭上午會先處理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的李柱銘、吳靄儀等 7 人的求情;下午將處理早已認罪的區諾軒和梁耀忠判刑。
在 8.18 案,82 歲的民主黨創黨主席兼現今資歷最深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73 歲的公民黨立法會前議員及大律師吳靄儀,以及 72 歲的壹傳人創辦人黎智英等均首次被定罪,兩項罪名分別為「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或面臨每項控罪最高 5 年監禁。
其他 6 名被告,包括李卓人、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早前被判兩罪罪成;而區諾軒、梁耀忠早前認罪。
【10:56】李卓人、何秀蘭求情,由資深大律師戴啟思代表。
戴啟思介紹兩人的政治生涯和背景,指兩人致力服務社會,均曾是立法會議員。戴啟思表示,現年 64 歲的李卓人在香港土生土長,畢業於香港大學,前後加入職工盟和工黨,為勞工議題發聲。
至於何秀蘭,戴啟思指她於 1998 年成為立法會議員,關注 LGBT 權益和婦女議題。2014 年,何秀蘭更獲政府委任為太平紳士。她一直致力爭取一個更好的香港。戴啟思呈交多封求情信。戴啟思重申,李卓人和何秀蘭當日抱持和平和安全態度參與遊行,旨在疏散人群。
【10:41】吳靄儀陳詞後,庭上一片掌聲。
【10:24】吳靄儀陳詞
法官胡雅文指,明白吳靄儀解僱了資深大律師何沛謙,但強調自己今日是來聽取求情。何沛謙解釋,吳靄儀的求情會是「個人陳述(personal statement)」,有關她個人、工作,以及她對法治的看法。法官現聽取吳靄儀親自陳詞。
【10:19】黎智英代表大律師余若薇陳詞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指,控方所依賴的周庭及黃之鋒 6.21 包圍警總等案,涉及煽惑、組織和參與非法集結罪,與本案所控告的未經批准集結罪、暴力程度等,均有一定差異,且以往的未經批准集結罪多以罰款處理,故法庭不應判處監禁式刑罰。
余又指,法庭不應忘記當日眾多市民是因為合法的集會而前往維園,而黎智英不但沒有參與事前的記者招待會,亦沒有在案發時發言,角色非積極,故他不需就如此龐大規模的集結負上責任。余強調,警方當日沒有警告或拘捕任何人,可見當日的「遊行」屬和平。
余重申,黎智英當日僅僅是行使受憲法保障的和平集會權利,故法庭不應不合比例地判處監禁式刑罰。
【10:15】吳靄儀代表律師表示,吳會解僱其法律團隊,並自行陳詞。
【09:50】開庭
法官胡雅文表示,不知道每位被告需時多久求情,但若大家能夠於上午完成求情,便會在下午一併判刑。
【09:43】開庭前情況
眾人進入被告欄前,各自與律師、朋友或相擁或打氣。何秀蘭進入被告欄前,去和戴啟思談話、拍拍他的肩膀,又逐一和梁家傑、李志喜等朋友緊緊擁抱道別。而李卓人進入被告欄前,和其代表律師互緊握拳頭,沒有說話。
至於李柱銘在庭外和陳日君獨坐一角,低頭接耳,李穿著深藍色格子西裝、一頭白髮,女警仔細檢查他的身份證。吳靄儀今日穿著白色襯衫,她一度獨自倚在被告欄前,不發一言,之後又站起來,以手勢和外面的朋友溝通。
梁國雄高呼:「和平集會無罪!」及「政治檢控可恥!」公眾席有人紛紛為各被告打氣,包括「黎智英頂住呀!」、「長毛加油!」及「加油加油!」
另外,正庭今日取消疫情期間的相隔坐位安排,令庭內可容納更多記者及公眾。
【08:00】市民排隊等候旁聽
今早 8 時,已經有 50 名市民在法院外排隊,等候稍後入內旁聽。專程來旁聽的市民林先生表示,看到那麼多民主派元老被定罪,感到很悲哀,慨嘆他們守著香港民主自由那麼多年,一直以和平理性方式爭取,最後落得如此下場,但他勉勵香港人撐住,「憑良心繼續撐住,唔驚得咁多」。
案件編號:DCCC 53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