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汐無明】
最近常常看到有文章建議打算移居海外的香港人要「融入」當地社會,有時我覺得叫人「融入」的人本身自己就有著強烈的客居感,才會要強調「融入」。
其實移民是人類的正常遷徙活動,自古已有。幾乎所有大陸上的文化,都受移民影響,不斷改變。我們所有人本來就是跨文化的混合物,人只有適應與不適應。口裡說融入的人,一邊又強調香港人身分,一邊又叫人「融入」,究竟要多「融入」才算是「融入」?要不要像新世紀福音戰士中的「人類補完計劃」一樣,將人類都溶化到LCL之海,大家都變成一體,心之壁被消除,那才叫「融入」?一個多元化社會本來就是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我每次聽到叫移民融入外國社會那種話,就覺得說的人自我感覺良好的,期望借「融入」一個客居社會,去減輕自己「文化入侵」的罪疚感的一種自我欺騙。
「你永遠不會是__人」
舉例在很多香港人眼中,我雖然是美國出生,但會流利廣東話,和會寫中文,吃的以廣東菜為主,會聽廣東歌,所以我永遠就是香港人。同樣,對不少美國人來說,我也永遠不會是一個美國人。在別人眼中我是什麼人,只是他們主觀覺得。而我的確是有多重文化背景。我既熟知華夏文化、廣府文化、香港文化、亞洲文化、美國文化、加州文化、紐約文化。我是漢族、華裔、香港人、廣東人,同時也是美國人、加州人、紐約人。我不需要因為別人的主觀感覺,而改變自己的身份認同。
同理,在人遷徙過程,帶著不同文化背景走入一個新社會。遷徙活動往往會為當地人,和自己帶來不安。但人要生存,始終自會摸索出自己的活命模式。這個過程,只要是和平進行,和互相尊重便可。不用刻強調「融入」,甚至發展出屈服於當地強勢文化的自卑心。
「你不知道/吃__,你就不是__人」
常常聽人笑說,你沒有聽過什麼,你就不是什麼人。
例如:
「你沒吃過in-N-out,你就不是加州人」
「你未吃過澳牛,你就不是香港人。」
這些無聊廢話,只是用來強化某事物在該文化中的高度代表性,但不可能用來反證一個人是否「夠香港人」、「夠美國人」、「夠加州人」。因為自身身分認同的構成條件很複雜,我們不可以用做了某事就證明某人的身分認同有效或無效。
在美國,你其實不需要看美式足球、天天吃美式快餐、才叫「夠美國人」。因為認真地追求無限上綱的「夠與不夠」,會令人忘記作為「好公民」責任只在於:
積極參與制定社會規則,和
遵守和維護經過自己充分參與後大家都同意的規則
而不是聽別人說:「你不知那套Netflix 劇,你就不是美國人。」
然後你寧願去看Netflix,也不認真認識一下自己的社區。
「不要做成日去唐人街,看TVB的廢老」
首先,美國早己沒有真正定義的唐人街。因為唐人街是早年因排華法案,而限制華人只能在「唐人街」居住而產生。在華人可以自由在美國置業之後,已經不會再有「廢老去唐人街」呢支歌仔唱,轉移的是華人商店在其他聚居處遍地開花。
返回正題,人既已在美國,在美國工作交稅,去不去「唐人區」、「唐人街」又有什麼問題?美國地方大,很多人本來就傾向去自己的社區附近的店鋪光顧。一個住比華利山的白人,出入的都是富豪高爾夫球會,假日消閑是到 Newport 的海邊屋開遊艇出海,也從來不會在Downtown的街上行走,更連洛杉磯其實有地鐵也不知道,你會否說他「不夠洛杉磯」?
個人興趣和職業技能才是人才分辨的準則
在任何一個自由社會,在資本主義制度下,沒人會逼你跟甚麼人結社。但同時,階層與階層之間,是有著明顯的隔膜,甚至是有「制度防火場」。你不屬於那個階層,你基本上是沒機會接觸另一個階層。「融入」主張者所謂的融入,到底是融那個入?要融入庶民的群體?還是上層社會的群體?你有肯定拒絕你「融入」的群體,不接納不是因為你的「Chinglish」,而不是因為你太窮?而你又會覺你該去天天打golf,不吃人間煙火的離地階層,還是融入去天天只有隊草和餐搵餐清的嬉皮階層?那邊廂,又有一班共和黨白人聯同中國大媽喊打喊殺,說大麻道友滾出加州。你還是該加入中國大媽那邊,簽名要求州長下台?
說到底,人只需要做好工作本份,在專門領域力求向上就夠,去那個社區消遣,不會讓你身分升級。相反,追求個人興趣、職業技術的精進,才是普世通用的人才準則。到底怎麼才叫融入?要融入到去那裡?那個圈子?那個階層?其定義根本會隨你的階層和財富轉變,而自動產生微妙變化,且很多時也不由你自主。你能控制的,根本就只有你怎樣去提升自己的技能和知識。
「來美國幾十年都不懂英語」
我不鼓勵移民完全不學當地語言,但在地言語的水平,絕不可以成為「融入程度」的準則,當然我本來就不鼓勵無限上綱的「融入」。
舉一個例子,我的姐夫是歐洲人,移居香港十多年,在香港的大學做教授,但不懂粵語,他是否「不夠香港人」?
又舉一個例子,我在美國大學的歷史課,英文課,批判思考課全部拿A,但我的英文口語有口音,不是美國口音,我是否「不夠美國人」?
一個服務美國人幾十年的華人老人,年輕時只顧工作,沒有機會受教育,一句英文也不會,但他的子女已經融入美國了。兩代人服務美國,利益依歸都與其他美國人一致。老人是否「不夠美國」?
由此可見,本地語言能力並不絕對反映其社會貢獻。如果社會貢獻不能計入融入程度,那難道去拍下網紅照片、看Netflix 、找幾個白人朋友,這些才叫「融入」?如果有必需要的「融入」,那「融入」應該是追求更深度的融入,而不是做給人看膚淺的融入。
正如我姐夫,他有寫當地文化研究相關的論文和其他著作,他生活在香港本就要經常跟本地人交流。在大學授課和研究的工作,其實貢獻比庶民所謂的「融入」更有意義。但這不代表一個外傭因為「地位低下」就要強裝融入,假日不在中環天橋𥱊地而坐,和同鄉談笑風生。反而去像「真香港人」一樣,見個個去行山,自己就去行山打咭。又或者花幾十到一百元在星期日買張四點場看一套「真本土電影」,做一些不是自己那個階層能夠負擔的事,才叫「香港人」。因為多元化社會本身就是山頭林立,人以群分,甚至階級之間有必然的區別和矛盾。作為一個「香港人」也好,「美國人」好,我們只需要做好自己,而不是做好別人眼中的自己。
反思「公民責任」和追求成為真正「好公民」、「好鄰居」
如上面所說,公民責任在於「積極參與制定」和「堅決維護」社會規則。在民主社會的意義就是,在投票前要理解社會議題,然後參與討論,投票,最後要維護。即使未有投票權,人也應該適度參與和深入了解,以為將來作準備。人加入一個社會,而不是將自己孤立甚至遠離社會,就代表了對社會規則有一定程度的接受。而好公民的定義不單在於接受和遵從規則,因為規則可以侵害自己利益,也可能帶領社會走向一個錯方向。只有積極參與制定規則,和授權、然後積極維護,這才是文明社會中人與人之間放棄武力干戈的默契。在社會規則以外,好好工作,關心弱勢,回報一切領受。這種對「成為好公民」的追求,遠比外在的「融入」更重要。過份強調「融入」,令到某些移民對所謂「主流社會」產生不切實際的幻想。他們往往忽略了自己和別人有不同的文化背景,和階級差別的本質。既然人以群分,物以類聚。人無論去到甚麼社會,都離不開按自己階層、職業、社區、財富條件去社交。有些人想不開,便會站於自己處境的階層,遙望著一個自己永願到達不到的階層,又妒忌,又羨慕。那些所謂的極進份子,所謂不能「融入」社會的移民,往往就是接受不到自己不同的本質,對其他階層產生怨恨。那些極端事件,往往就是被沒必要的「融入」詛咒而催生。
新世紀福音戰士中提到的人類補完計劃,就是有一班人聲稱為了人類好,所以就找出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他們說人類彼此互相依存,卻又面不了互相傷害,他們認為這些「不必要的傷害」其實是可以消除。要消除這些鬥爭和傷害的方法,就是將所有人類都消滅,並溶化到LCL之海,以實踐人類的終極理想,所有人的意識再不分彼此。
香港人還沒有在外國生活過的,對外國生活或有不設實際的幻想,很容易會跌入這個「融入補完計劃」的陷井。他們最終找不到自己立足點,又失去自我身份認同,最終很多都會選擇回流,又或者幾十年後就真真正正做了自己最鄙視的「唐人街廢老」。
作者自我簡介:八十後掛名 ABC,三十歳前愛讀中國史,三十歳後愛讀美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