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的 8.18 維園集會案,九人早前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罪成,除了「長毛」和區諾軒外,其餘七人均是首次被定罪,今日(16 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九名被告判囚 8 至 12 個月,其中 4 人緩刑(詳見報道)。梁耀忠離開法庭時,被大批記者追訪,但他不欲多言,只形容心情難過「唔想再講」。獲判緩刑的何俊仁認為,以往和平集會均判社會服務令或罰款,直斥今次刑罰過重,料眾人會上訴。有親中人士獲悉判囚結果後,在庭外開香檳慶祝並高叫「Party time」;在場亦有多名市民高呼「沒有暴徒,只有暴政」、「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口號,並高舉「五一」手勢聲援。

晚上約 6 時 45 分,一輛囚車離開西九龍裁判法院,大批「送車師」沿途高叫加油,並揮動手機燈。一名市民手持標語,向囚車內人士高叫「撐住!」。

經審訊後被裁定組織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的 7 人,刑期如下:

黎智英、李卓人判囚 12 個月;吳靄儀判囚 12 個月,緩刑 24 個月;梁國雄判囚 18 個月;何秀蘭判囚 8 個月;何俊仁判囚 12 個月,緩刑 24 個月;李柱銘判囚 11 個月,緩刑 24 個月。

至於兩名認罪被告,區諾軒就承認兩罪判囚共 10 個月;梁耀忠就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囚 8 個月,緩刑 12 個月。

獲緩刑的 4 人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及梁耀忠判刑後分別離開法院。前立法會議員梁耀忠步出法庭時神情哀傷,被問到對裁決有何看法,他指「好難過,唔想再講」,又向傳媒表示「辛苦晒大家」,隨即揮手後離開;73 歲公民黨立法會前議員及大律師吳靄儀則直接上車離開。

82 歲民主黨創黨主席兼現今資歷最深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今早開審前表示自己心情平和,寄語香港人「最緊要繼續有希望,只要有希望,所有事都會成功。」下午離開法院時,李被大批記者包圍,但一直微微低頭未有回答提問,他上車離開時,有市民舉五一手勢,高呼「香港人,加油」、「五大訴求,缺一不可」。

何俊仁、楊森:和平集會應判以緩刑、罰款 料眾人會上訴

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表示,對法官在量刑採取的原則感驚訝、失望,形容一個相對和平、理性的集會,在國際法和人權法的框架之下理應受到尊重;強調一般和平集會應判以緩刑、罰款,但今次量判起點卻由 18 個月開始,難以相信刑罰會如此嚴重,又形容現時法律已「高度政治化」。他重申,今次政府沒有批准遊行,但民主派人士舉行集會是確定市民可以安全、和平地發聲,直斥法官卻完全以負面角度去看待事件;他又對其他被告須即時入獄感到非常痛心,估計眾人會上訴。

另一宗港島遊行 8.31 案被告楊森判囚8個、緩刑12個月,他同樣對整個審判感到很驚訝和匪夷所思,「平時和平集會,最多罰款,或判社會服務令,但 8.18 案量刑起點是(監禁)18 個月。我都可以被判監禁 8 個月」,他質疑法庭是否配合國安處,透過嚴刑去打壓和平示威。

陳皓恒鞠躬感謝民主派領袖付出

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陳皓恒對今次判刑感到失望、遺憾,直指刑罰過重,「回想佔中都冇咁重,今日最高判18個月」,他代表當日超過 170 萬的參與人士鞠躬感謝今日被判囚的民主派領袖,形容 8 月 18 日的集會,若果沒有多名民主派人士的付出,包括帶市民離開,想不到會有甚麼混亂發生。陳皓恒又質問政府:「你將和平、理性、非暴力,連唔講粗口嘅民主派拉去坐監嘅時候,你叫香港市民仲點樣和平非暴力去溝通?」他表示,這次判刑是製造寒蟬效應,令社會慢慢失去和平、理性的聲音,亦會令市民「以後唔敢,唔會發聲」,提醒政府「以為咁樣做好正確,但民怨係會積壓。」

陳皓恒引述,今早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入法院前稱「只要有希望,就會成功」,勉勵市民只要繼續堅持,「五大訴求嘅目標可能會好耐,但終究會達成」,並指民陣、支聯會會繼續堅持舉辦集會,呼籲市民不要放棄。

庭外有親中人士開香檳慶祝

庭外另一邊廂,有親中人士得悉判囚結果及黎智英在另一宗違犯國安法的案件中再獲加控罪名後,立馬開香檳慶祝,高叫「Party time」、「For the prisonment」。他們穿上「中國人不吃這一套」T 恤,最初以英語發言,其後轉用普通話,稱「我們是中國人,我們說普通話,我們在這裡慶祝」。他們一行人又稱,李柱銘等人是「賣國賊」,法庭應判處終身監禁。

另外,據網媒《幽光》報道,下午 3 時許,一名身穿「中國人不吃這一套」的疑似愛國人士,在法院外近發祥街交界,追打在場的記者,包括《幽光》記者及另一網媒記者。據《幽光》報道,該名男子在現場指罵記者一段時間後,突然衝前打人,再轉身打另一名記者,之後急跑逃走,但當時在附近戒備的警員並無追捕該男子。

黎智英、李卓人及楊森被控前年 8.31 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另見報道),他們在上周三(7 日)於案件開審前夕認罪,案件同於今午判刑,部分刑期與 8.18 案同期執行,黎智英及李卓人兩案各判囚共 14 個月。黎智英今日亦有另一宗違犯國安法的案件,遭加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兩罪,案件押至 6 月 15 日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