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你沒有聽,事實上正常人也不會、不應該聽。出於我對這課題比較關心,工作上亦可能會用得上,所以我斷斷續續聽了大半。既然作了如此「壯舉」,便順道分享一下,等你知個梗概。

有預案在關口設票站

會上張國鈞及廖長江先後問到 12 月立法會選舉時萬一有疫情,內地的港人未能回港怎樣投票。局長曾國衞答,會有預案在「關口」或「口岸附近」設票站。這說法不清不楚,「關口」即是那裡?內地抑或本地口岸?要不要過關在香港境內才投票?若否,在內地如何執行香港選舉法律?之前研究過的港人在內地投票不是已擱置嗎?是縮細規模地重推嗎?

選委會真空期?中央囑「留白」等「決定」

9 月用新方法選出的選委會,10 月 22 日正式組成,任期五年,2026 年 10 月 21 日就會完結。2027 年要選特首,那麼負責選 2027 年特首的選委會成立之前,會否有真空期,完全沒有選委會呢?政制局常秘鄧忍光說,曾諮詢中央,得到中央指示說再下一屆的選委會任期問題暫「留白」,他的理解是中央會有另一個「決定」,但不會很短期內作出。

已經進入了逐條審議

今早 9 時一開會,主席廖長江說,容許用兩小時,從政策及原則層面上,討論一些人大改基本法附件時沒有處理,但本地立法改了的事。包括規管煽惑投白票、選舉開支上限、選區重劃等等。

在這兩小時,沒有議員問白票。一個都沒有。

到 10:57,廖長江宣布小休,預告之後便進入逐條審議。換言之,沒有人由原則上、政策上,挑戰政府「禁止呼籲投白票」的理據。要等到逐條審議到關於白票的條文時,才有機會再問。

今次修例內容之廣,幾乎等於重寫特首及立法會選舉的多條法律條文。這麼重要的修例改變,法案委員會第一次開會便進入了逐條審議。(當然他們之前已經以小組委員會形式運作,討論了人大決定的原則,但到條文草擬後的審議,今天才算正式開始)這個速度應如何理解?

2018 年,一地兩檢條例草案,2 月 12 日法案委員會首次開會,開到第 7 次會,才進入逐條審議。

2019 年,國歌法條例草案,第 10 次會才進入逐條審議。

垃圾徵費的草案,2018 年交上立法會,2020 年 6 月才開始逐條審議。到 2021 年初,建制派主導後,批評草案寫得太差,決定由頭重新審議。至今仍未逐條審議。

總之,今天會議,已很有效率地完成審議多條條文。由於涉及的內容頗為「跳躍」,其間一度有議員不清楚審議到那裡,用了不少時間釐清討論到文件的哪一部分。有些議員叫官員講清楚是藍紙草案哪一頁,有些議員建議不如講白紙文件頁數,也有議員寧願官員講「對照表」上那一格(對照表是一份方便議員知道邊啲內容即係邊啲條文嘅表,得議員有,公眾睇唔到)葉劉淑儀建議,官員當「幼稚園咁教」。

立法會 cycle 從此改變

今年立法會選舉 12 月才舉行,新一年會期 2022 年 1 月開始。官員會上確認,這個 cycle 以後也會沿用,即是不會再回復 9 月投票、10 月開始新會期的做法。

馬逢國詢問會否影響立法會放暑假,官員表示假期的安排相信立法會會自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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