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顧而去
【文:Irene Chan】
(一) 補習中的不顧而去
今日替小二男生補習,不停玩弄我送給他的百變魔棍,一邊把椅子當搖搖椅。口頭警告之後沒收百變魔棍,他繼續搖,我說我會打電話給他媽媽,他得戚地指指飯枱說:「阿媽漏咗電話係屋企!」我說:「咁就唔打啦。」他正在得意之際,我說:「咁我會出露台嗌落樓下,叫地下座頭小姐唔該搵…X樓X座嘅Y同學嘅媽咪,話俾佢知佢個仔坐唔定,郁嚟郁去!」他即時坐直,不敢再搖。
(二) 港鐵閘外的不顧而去
以前在小學任教時,有一次和一個同學仔一同放學,到了寶琳港鐵站,我說:「我要入閘上車(寶琳港鐵站是全港唯一的港鐵站,它的閘大堂和行車月台都是在地面一層的),你自己番屋企,不要隨街玩!」誰知入了閘回頭就望見他想乘扶手電梯上商場,他就是看定我不會出閘追佢他,我就在閘前大聲嗌他:「LWC同學,放學就應該立即返屋企,唔好去商場玩。」嚇得他立刻轉身跑向回家的路上,錯的不是我,我不會怕別人的注視。第二天他還要給我叫來教導。
(三) 操場上的不顧而去
教導學生不定要處罰。
以前在小學任教時,有一次小息在操場當值,叫一個正在大聲說話的六年級男生D停下來,他可能見我不是教他的老師,便不理會我,繼續跟隨大隊上了課室。我等所有學生都離開操場後,便上六年級課室找他,當時已有女同事在課室準備講書,他不肯出來,我對他說我想用少少時間弄清楚事情,我會在校務處等他(因我要到校務處交表油印工作紙)。
在校務處剛見他進來,後面卻另有一個男生越過他,快步上前在我耳邊說:「梁老師叫我話俾你知,佢帶咗把鎅刀落嚟!」說完他就跑開了。D學生進來後,看見他望到校務處還有另一位男老師,他立刻把鎅刀插在褲的後袋。我若無其事地讓他進入醫療室,站着問他:「為什麼不聽指示停步,是否心裡想着更重要的事情?是否有事情在擔心?」他見到他並未受責罰,便放鬆下來,我再告訴他:「老師是想知道事情發生原因,不是想針對某一個人,更不是想找機會罰人。」
最後我教導他: 「無論有甚麼原因,都要先聽老師的話停下來,然後解釋,不要先入為主,以為又被針對。不理指示自顧自走開,是違規的行為,你已經是六年級了,要學會把自己的事情處理好,不要凡事衝動。」然後要放他回去上課。
轉堂時回到教員室,梁老師告訴我,上來後她問D學生怎麼樣了?他只是說:「陳老師很關心我,沒有罰我。」
放學後我向訓導主任報告,並強調事情已經處理好,請他不要再訓導D學生。訓導主任觀察了兩天,知道D再沒有把鎅刀拿出來玩,也沒有違規的行為,所以並沒有再次提及鎅刀的事。後來學校規定學生不可以帶鎅刀回校,視藝課要用鎅刀會由學校提供,不能帶離視藝室。
作者簡介:退休教師。好學,成櫃桶興趣班沙紙。年輕時常轉工,曾任專職家庭主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