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人獄前書:有一口氣 點一盞燈
不知為什麼活在政治肅殺下的香港,不斷出現在腦海中是《一代宗師》戲中的一句:「念念不忘,必有迴響,有一口氣,點一盞燈,有燈就有人。」國安法紅線亂舞,連參與初選也被標籤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不得保釋,馬上還柙。每次想起吳敏兒因而失去自由,在獄中牽掛自己家人,感到非常焦慮,無助無奈,忍受着諸般煎熬,我心中便感到無比不安和憤怒!Carol 念念不忘,只是希望香港勞工能得到更好的生活,更公平的社會,更民主的制度,這又何罪之有?大家要記得 Carol 說過:放棄只須一秒,堅持就要一生。她選擇了堅持,大家呢?
在此我亦交代我自己面對四場審訊的心情。我第一埸審訊在 2 月 16 日開始,審足二十天到 3 月 18 日完結,法官已在 4 月 1 日判我有罪。我當然認為無情可求,與香港人同行而被判刑是我的光榮,亦突顯了制度的暴力。在審訊期間,我們的律師都強調所有被告是響應民陣,協助市民離開維園,以流水式集會方式,使維園可以不間斷地有進有出,容納百多萬人聚集的規模。
回想當天整個港島區由中環到銅鑼灣都擠滿香港人,大家都很堅決地要進入維園去表達對五大訴求的強烈支持,實在令人非常感動。我窮一生都在燒着一團火,就是組織受壓逼的群眾站出來,爭取自己應有的尊嚴和民主權利。這與生俱來的權利,我們絕不能靠當權者恩賜,而是要靠每一個人的堅持去捍衛和擴闊這空間。
為這團火付出自由代價,絕對值得,我更相信念念不忘,必有迴響。
不論 8.18 和 8.31 事件的審判結果如何,5 月 17 日(涉及 10 月 1 日煽動、組織、參與未經批准遊行),又要面對另一場審訊,然後還要等因六四 31 週年被控煽動、主辦及參與未經批准集會的審訊,心知踏入監牢只是遲早之事。以上四宗審訊,都是源於當權者禁制人民行使集會遊行權利,因公民抗命而被檢控。當權者目的在假借維護法紀之名打壓和理非,製造寒蟬效應,務求令大型遊行不再出現。「我堅持故我在」,而坐牢亦是堅持的體現。我會以平靜的心情面對牢獄的生涯,亦相信牢獄絕對不能磨滅我的抗爭意志。
但我最放不下的是職工盟。放不下,並非因為我不信大家能夠繼續撐住,而是我非常重視職工盟,重視她作為獨立自主工運的使命和歷史任務。面對中共政權對香港的政治打壓,職工盟和眾多民間團體必須思考如何在高壓下,與市民同行,表現不退縮的抗爭意志。如何做到既不盲動犠牲,但又能守住職工盟「團結、尊嚴、公義、民主」的四大綱領,燃點起希望的燈光。我知道自己不是什麼一錘定音的人物,亦不是什麼策略家,但希望能做一個組織者,帶動討論,使大家能夠一起共同思進,一起點燈,燈在人在。
(職工盟按:法院已於 4 月 1 日裁定李卓人及其他七名被告罪成,截稿時正待 4 月 16 日的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