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要求全體公務員宣誓效忠,公務員事務局指,截至 4 月 1 日,有 129 個公務員不理會或者拒絕簽妥和交回聲明,當中 25 人已自行辭職,其中 104 人當中,大部分已停職,政府有詢問他們拒簽聲明的原因,回覆包括認為簽署聲明會損害言論自由、不同意聲明內容,或認為簽署聲明與持有外國國藉有衝突等,會按程序在幾個月內要求他們離開公務員隊伍。

建制派議員陳振英關注,拒簽聲明的公務員,日後是否可以「翻兜」,離職後以合約等方式重新加入政府,認為這些人應該「永遠不予錄用」;聶德權回應指,拒絕簽署聲明而離開公務員隊伍的人,若日後再報考政府合約職位,部門聘用時亦會考慮相關資料,以往拒簽聲明會令人懷疑有關的人是否「無擔當」;民建聯何俊賢則質疑,拒簽聲明的公務員只是勒令退休,是過於「寬容」,聶德權指是諮詢法律意見後合適的做法,「唔係寬鬆處理」。

129 人拒簽聲明   113 人屬文職   16 人佔紀律部隊

聶德權今日在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上交代,至今年 4 月 1 日,有 129 名公務員拒簽聲明,當中 105 人是按長期聘用條款聘用,24 人是按試用條款聘用,這 129 人中,113 人是文職人員,16 個是紀律部隊。

聶德權指,這批拒絕簽聲明的公務員,所屬部門已要求他們解釋,收到回覆涉及不同理由,將加快程序處理,幾個月內要求他們離開公務員隊伍,著令他們退休;他又指,在這 129 人當中,25 個已辭職,1 人本身因涉及行為不當被革職,餘下除了少數人本身正放無薪假外,都已經被所屬部門停職。

有建制派關注,公務員是否有不尋常離職,聶德權就指,本年度截至 2 月,有 1519 名公務員離職,而上個年度全年有 1571 人,數字相若,而公務員職職的原因各有不同,包括家庭、健康等原因都有,「唔可能全部都同簽聲明有關」。

他又指,政府將會在 5 月,公布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人員簽署聲明的安排,涵蓋全職、兼職以至退休後再獲聘的僱員。至於醫療、教育、社福機構等,非政府直接僱用的人員,正在研究他們簽聲明和宣誓的安排,目前未有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