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拍照洩飛虎隊行蹤 辯方稱受人權法保障 外聘主控支吾以對 官:咁你依家想點呀?
前年 11 月爆發理大圍城事件,一名 43 歲香港歷史博物館男工人,被指於飛虎隊在館內勘察期間偷拍,並在網上發佈。他否認阻差辦公罪受審,今( 19 日)在九龍城法院作結案陳詞。辯方直言,即使法庭接納控方所有證據,亦不能改變被告拍照兼在網上發佈,是人權法下表達自由的權利。惟外聘主控官未有就憲法爭議索取律政司指示,在庭上支吾以對,結果遭裁判官鄭念慈連番質問:「咁你依家想點呀?」、「咁你依家就企喺到,又答我唔到」。案件最終押後至 6 月 8 日再作結案陳詞。
辯方大律師吳宗鑾表示,即使法庭接納控方所有證據,亦不能改變被告拍照兼在網上發佈,是人權法下表達自由的權利。裁判官聞言後指,根據以往經驗,如果案件涉及憲法爭議,外聘主控官除非獲授權,否則無權代表律政司爭拗。
惟外聘主控官坦言仍未索取律政司的指示,遭裁判官質問:「咁你依家想點呀?你嘅立場係點呀?」、「咁你依家就企喺到,又答我唔到」外聘主控繼續支支吾吾,不敢對上裁判官的眼睛。裁判官見狀指,如律政司不認同辯方的法律觀點,須儘快作出回應,以免拖慢審訊進度。
外聘主控官最後在休庭期間索取律政司指示,稱會就相關事宜作書面回應。裁判官遂將案件押後至 6 月再續,其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續保。
被告陳志華( 43 歲,現無業)被控一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指他於 2019 年 11 月 17 日,在尖沙嘴漆咸道南香港歷史博物館內,故意阻撓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 A。
案件編號:KCCC112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