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理大助抗爭者離開 鄭錦滿等 7 人被控妨礙司法公正 控方申轉介至區院
前年 11 月理大校園被防暴警包圍,有網民發起各區堵路「圍魏救趙」,嘗試分散警力救出示威者。事隔一年半,警方正式起訴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民政事務局總署行政主任等 6 男 1 女,指他們意圖協助其他人逃避追捕,有妨礙司法公正之嫌。案件今( 19 日)在九龍城法院提訊,控方申請轉介至區域法院,並要求押後案件至 4 月 27 日,其間各人准以一系列條件擔保。
7 名被告依次為:葉嘉褀( 27 歲,司機)、何志豪( 28 歲,裝修工)、鄭錦滿( 32 歲,立法會議員助理)、陳啟賢( 33 歲,民政事務局總署行政主任)、黃逸滔( 25 歲,無業)、馮思睿( 30 歲,舞台燈光技術員)及林泳汶( 31 歲,廣告導演)。
他們分別被控於 2019 年 11 月 20 日,在香港連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即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協助其他人逃避被警務處逮捕的作為。
在保釋期間,各人須交出 2 至 10 萬元保釋金、不准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 BNO 、居於報稱地址,如有更改,須在 24 小時內通知警方、每天或每星期往警署報到及守宵禁令。馮、林二人分別獲豁免報到或守宵禁。
案件編號:KCCC111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