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歲女童虐殺案】官指繼外婆沒帶受害人就醫屬自私 如沒忽略照顧 女童死亡或可避免
5 歲女童懷疑遭虐待致死案,女童的生父及繼母被控謀殺罪成,今天在高等法院被法官黃崇厚,依例判處終身監禁,另兩項殘暴對待兒童罪則各判囚 9 年半,與謀殺罪刑期同期執行。而繼外婆亦因兩項殘暴對待兒童罪成,判囚 5 年。法官在判刑時又提到繼外婆角色,指雖然可以理解她在案件面對的兩難情況,但認為她沒有帶兩名受虐兄妹就醫屬自私,而她當時是唯一可幫助兩童的人,或為他們獲救的唯一希望。法官又認為,如繼外婆沒有忽略照顧女童,她的死亡或可避免,最終判處繼外婆入獄 5 年。
法官黃崇厚判刑時指,涉案家庭有三名子女,但當中只有女童 Z 及男童X被針對,他們遭生父繼母施以長達 5 個月的極端殘酷虐待,生父繼母又蓄意隱瞞兩童傷勢,對校方作出虛假陳述,並因為自私而不帶兩童就醫,以逃避法律後果。兩童除身體受虐待外,亦遭受有損自尊的懲罰,包括被要求下跪、長時間罰站及看著其他家人用膳等,認為兩童必定承受一定程度的心理傷害。法官又提及兩童與繼母的相處有一定張力,兩童對繼母亦會有對抗行為,接納繼母曾承受壓力。至於辯方早前指兩童於家中亦有過開心時刻,法官則指這可能只是兩童悲傷生活中僅有的慰籍。
法官:女童挨餓家中取食物 斥繼母指控偷食物不合常理
法官又指,女童 Z 頭部及身體多處受傷,部分傷勢明顯,認為生父繼母於明知女童身體已嚴重受傷下仍持續虐待她,有部分傷勢更是重覆受傷或同一傷口沒有癒合就再度受傷,女童曾遭兩人以拖鞋打面及打頭、長時間罰企、要在地上的睡袋睡覺等。法官又引述專家意見指,Z 於身體因嚴重受虐轉差情況下,仍被「飛高高」及「扮超人」等,其頭部的瘀傷亦可能是因此而造成,且兩人出於自私向隱瞞案件而沒有帶她就醫。至於女童挨餓時曾遭繼母綑綁身體,繼母表示此舉是因女童偷食物及預防她抓傷傷口,法官斥繼母說法不合常理,因 Z 當時只是因挨餓,在自己家中拿取食物。
至於女童胞兄 X 的情況,法官指 X 同樣受嚴重虐待,包括遭生父拳打、用剪刀戳及用藤條襲擊逾 30 下等,而校方發現 X 曾因遭體罰,亦曾挨餓至體重過輕及營養不良等,雖然法庭最終沒有為 X 索取創傷報告,但相信他所受的心理創傷定必不輕微。
法官於考慮所有因素後,就謀殺罪依例判處生父繼母終生監禁,而兩人有關女童 Z 的殘暴對待兒童罪,法官則指屬於同類案件中最為嚴重及差劣,該罪最高刑罰為判囚 10 年,法官認為只有採取 9 年 9 個月為量刑起點,以反映案件嚴重性,而有關男童的殘暴對待兒童罪,則以 9 年為量刑起點,兩人認罪可獲三分之一扣減外,法官認為並無任何其他減刑因素。兩罪部分刑期同期執行後各判囚 9 年半,並與謀殺罪刑期同期執行。
法官:如非繼外婆忽略照顧 女童死亡可避免
至於因忽略照顧兩童而遭裁定兩項殘暴對待兒童罪成的繼外婆,法官指兩童傷勢明顯,認為她並沒有盡責找出他們被虐受傷的情況,並帶兩童就醫。法官指雖然可以理解繼外婆於案件面對的兩難情況,但她沒有帶兩人就醫亦屬自私,因她當時是唯一可幫助兩童的人,或為他們獲救的唯一希望,法官又認為,如繼外婆沒有忽略照顧女童,她的死亡或可避免,最終判處繼外婆入獄 5 年。
負責調查案件的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第 3 隊總督察高美儀於庭外表示,歡迎本案判刑,相信對同類型案件有阻嚇作用,並表示對是次案件的發生深感痛心。她指,同事工作期間亦感到非常憤怒,並提醒公眾,體罰絕對不是懲罰或教育兒童的方法,亦絕不會被法律及社會可接受,並呼籲市民就可疑虐兒案件應挺身舉報。
案件主管:體罰絕對不是懲罰或教育兒童的方法
發言期間一度眼泛淚光,有記者問及涉案的校方及老師,是否涉刑事責任時,案件主管高級督察譚婧珊表示,警方暫時沒有就本案向其他人採取任何行動。
案件發生於 2017 年 8 月至 2018 年 1 月,兩童的父親(26 歲,案發時歲數,下同)和繼母(27 歲)被指謀殺女童 Z;繼外婆(53 歲)被控 4 項殘暴對待兒童罪,被指虐待男童 X 及女童 Z。
被指與兩童玩「飛高高」虐待遊戲
控方指 X 及 Z 於 2017 年 8 月 10 日與繼母及親父遷進繼外婆住所後,曾遭不同招數虐待,包括以藤條毆打數十次、掌摑至嘴角流血、於寒冬下睡地板、被綁罰站至天亮、只准吃父母的殘羹剩飯充飢等。親父及繼母更疑以名為「飛高高」及「扮超人」的虐待遊戲,將兩童拋至天花板撞頭,又不斷搖晃他們;即使兩童哭喊尖叫,也不停手。控方指根據傷勢照片和手機短信內容,兩兄妹當時遭受「瘋狂的虐待」。
案件編號:HCCC 2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