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 8 月 11 日全港多處爆發反修例衝突,大批市民於翌日凌晨包圍沙田警署,多人被捕。 其中 6 男 1 女包括一名公務員,分別被控非法集結、襲警等罪,案件原訂今( 20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開審,今早開庭時發生一段小插曲,署理主住裁判官溫紹明在得悉控方遲交資料予辯方後大為憤怒,除直斥控方做法「真係唔應該囉!」更反問「公道咩?如果係你激唔激氣?」他又炮轟控方傳召警員作供時,經常由學堂時期問起,根本與案無關,簡直是「浪費時間!浪費公帑!我人工都唔平㗎!」

負責審理本案的裁判官崔美霞身體抱恙,故交由署理主住裁判官溫紹明另訂審期,最終排期至下週一開審,屆時其中一名男工程師會改為認罪。

控辯雙方討論後,決定由 30 名證人縮減至 16 名。代表第三被告的大律師透露,因昨日始收到涉案片段,故審訊時毋須傳召相關警員。

溫紹明聞言即指,案件在去年 10 月排期至今日開審,但控方竟然在昨日始交妥所有資料予辯方,遂質問許姓外聘主控官「如果係你(辯方)咁點算呢?」許頓時面有難色,僅謂「我唔可以多講」,結果再次惹來溫官指責「真係唔應該囉!」又反問「公道咩?如果係你激唔激氣?」

溫紹明其後開始批評控方的主問手法,指他們每次傳召警員證人時,均由學堂時期問起,「抄到中間先發現唔關事(與案件無關)」,簡直是「浪費時間!浪費公帑!」

他又謂「我人工都唔平㗎!」並責怪許指「Mr. Hiu 呀!你都知咁樣唔應該發生呀?」

7 名被告依次為區嘉偉( 25 歲,無業)、李子豪( 26 歲,公務員)、葉盛富(22,甜品舖侍應)、楊基樂( 24 歲,工程師)、蔡承志( 23 歲,文員)、何皓賢( 25 歲,運輸工人)及林嘉慧( 19 歲,學生)。7人同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指他們於 2019 年 8 月 12 日,在沙田警署外參與非法集結。

區被另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及襲警三罪;葉須面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林則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案件編號:STCC 118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