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年提出,現時所有公務員都要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否則會被停職及解僱。任職公務員逾 30 年的環保署職員胡先生,被指未在限期前交回公務員宣誓聲明,遭到停職。協助胡先生的職工盟引述指,環保署高層在 3 日前(20 日)巡視胡的辦公室,命令禁止他進入,更指今日(23 日)要清走其個人物品到住所,否則送往堆填區。但是胡先生無法進入取回藥物和住所鎖匙,幾日以來被迫露宿街頭,他和職工盟幹事今早亦前往環保署辦公室,要求交代。環保署下午提出跟胡先生進行閉門會議,到了約四時半,搬運工人來到辦公室,搬走幾車胡先生的物品,事主報警求助。

環保署代表說,4 月 12 日已經向胡先生表示他遭停職,並且在當日後禁止他進入辦公室;但是胡先生指,他當日無收到遭停職的口頭通知,在 20 日前仍自由進出辦公室,質疑署方講法「不盡不實」。職工盟指,胡先生前後 3 次傳真簽署了的聲明,惟政府無回應過解釋,質疑今次事件涉及打壓,藉機清除持續投身工會事務的胡先生。

《立場新聞》已向環保署查詢,暫時未有回覆。

住所鎖匙、血壓藥滯留辦公室內

當事人胡先生表示,他任職公務員已經超過 30 年,停職前職銜為高級環境保護督察,在環保署灣仔合和中心的辦公室上班。他表示,在 12 日收到署方的信件,指他未在限期前妥當簽署承諾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的聲明,因此要將他停職。胡先生說,由於家門鑰匙及高血壓藥物均留於辦公室內,他已經流連街頭兩日,在辦公室附近露宿,今早希望到辦公室希望取回私人物品。

胡先生今早在職工盟公務員工會委員會幹事曾紀南陪同下,大約 9 時半到辦公室,但是一直不成功,在場職員一直表示要等候上司和新聞處人員,到了 10 時半左右都仍然拒絕他入內。

官員稱已口頭聲明交代停職    胡先生:不盡不實

10 時半過後,署方代表,首席環境保護主任李瑞安向傳媒表示,胡先生在今個月 12 日被停職,當日有給予時間讓他執拾私人物品,但因為物件太多,因此會安排將餘下的物品送回胡先生住所,希望對方能夠配合返家收件。李瑞安又說,當日有向胡先生交代好停職安排,「當日都講咗佢聽,唔可以再入去(辦公室),佢並且自願離開。」李瑞安交代後隨即返回辦公室,面對記者追問時都只表示署方稍後會再發新聞稿交代詳情。

胡先生聽到李瑞安的回應後,立即表示其講法「不盡不實」。胡先生首先表示,在 12 日並無人口頭表示他已遭停職,當日仍然能夠自由出入辦公室,亦無人當日向他表示要清理個人物品,而他在 12 日至 20 日期間都曾經以密碼鎖方式自由進出過辦公室。胡先生說,他得知副署長徐浩光在 20 日曾經到過合和中心的辦公室,口頭表示要將他的私人物品送走,並且在即日起不准他進入辦公室。胡先生指,他得悉情況後已經即時短訊上級反對有關安排,但未獲理會。

胡先生批評,現時李瑞安的回應跟他所面對的實況版本完全不同,「係天大嘅笑話」,又質疑高層官員是否只對部門宣誓效忠,對下屬卻「講一套做一套」。

環保署下午提出閉門會議

署方今早原本不願與胡先生直接對話,不過,在下午 2 時,首席環境保護主任李瑞安及新聞處代表突然出現。30 分鐘後與胡先生進行閉門會議。當記者問到,會否在會議期間搬走胡先生的物品,署方未有正面回覆,只表示「我哋就去傾個安排先喇」。在事主要求下,職工盟代表陪同出席會議。會議上,署方提出可將胡先生物品搬回其住所,惟他須付款港幣 5000 元,否則將運到迷你倉暫存一個月,但不排除會有其他「法律行動」跟進。會議未完結,已有數名搬運工人到胡的辦公室,陸續將四車物品搬走。

會後胡先生報警,10 多名便衣及軍裝警員到場,惟警察態度咄咄逼問,指「你已經同你本身報警話搶嘢唔同,係唔同故仔」,警員又一度聲稱胡先生再不離開走廊範圍,可能「違反其他公務員事務局條例」。警員亦屢次指,胡先生可即場點算物品,檢查有否遺失物品,並要求記者遠離辦公室至升降機門口。下午近 4 時半,有三名男士帶同大疊紙皮以及滑輪木板進入胡先生的辦公室,將胡的個人物品封箱帶走,據記者現場觀察,至少搬走四車個人物品。

職工盟:藉機鏟除異己

職工盟公務員工會委員會幹事曾紀南說,胡先生在部門要求員工遞交簽妥的宣誓聲明限期前,以內部派遞的方式發送予部門指明的部門管理人員,並將其簽署的聲明副本傳真給有關人士。在遞交文件的「死線」當日,胡先生收到部門的傳真,指未有收到他妥為簽署的聲明,並要求他於當日將聲明交回部門位於灣仔的另一個辦事處。

胡先生應部門要求,隨即在其保留的聲明副本上加簽,再次傳真給部門負責人,並帶同該份文件前往該辦事處,嘗試再次提交。胡先生與部門人員交涉後,當日再在傳真予該辦公室的文件上加簽,由此他相信部門已經收到 3 份簽署了的聲明。

職工盟指,部門後來發信予胡先生,指他未有妥為簽署及交回聲明,要求他作出解釋,胡先生在 3 月 12 日的回信中,指部門應該前後三次收到他簽署了的聲明,但是胡先生及後都無再收到當局進一步查詢及要求。曾紀南說,如部門收到胡先生的簽署聲明,或者認為簽署有問題,可以直接指出,或者要求他再次簽署及交回;他並且質疑,政府在今次事件當中未有提供合理辯解機會,背後可能涉及打壓胡先生,意圖清除部門的「異見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