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 2019 年 7 月於荃灣一個工廠大廈單位搜獲 TATP 炸藥,並拘捕現已解散的「香港民族陣綫」成員盧溢燊,控以一項「存有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罪,至今已還押約 21 個月。盧早前認罪,法官陳慶偉今日(23 日)判被告入獄 12 年。

陳慶偉指考慮到於涉案工廠大廈、被告住所及其手機內搜出的物件及資料,包括《香港獨立論》書籍,寫有「香港獨立、分裂國家、顛覆國家」等字眼的宣傳單張等,且被告管有涉案炸藥及原材料,認為被告是行動主腦,意圖顛覆香港政府,宣揚香港獨立。

法官又指,雖然並無證據顯示本案與反修例事件有關,但不能忽略同年7月1日,有大批人士闖入立法會議事廳造成嚴重破壞等事件,認為法庭可將相關事宜視為本案背景作出考慮,因這同屬2019年社會動盪時期所發生的事件。

法官:被告行為近乎向社會宣戰

法官又指本案為同類案件中最嚴重級別,被告罪責不亞於昔年葉繼歡管有 2 公斤 TNT 炸藥一案,雖然法庭並不知道涉案 TATP 的用途為何,但由警方引爆片段所見,涉案 TATP可對生命及財產造成嚴重傷害,如法庭於此情況下不予以重判,屬未能履行其職責。

法官又指,指被告行為近乎向社會宣戰,對公眾包括警方所造成的潛在危險更大,根據警方爆炸品處理課專家所撰寫的進一步報告指,認為 TATP 較 TNT 的危險性更大,因 TNT 須由引爆器引爆,但 TATP 本身極度不穩定,可經由電力、摩擦等方式引爆,甚至可以自爆,專家又指如果於警方處理引爆過程中突然發生爆炸,相關警員將會性命不保。

法官續指葉繼歡當時只是求財,但被告則是針對特區政府穩定,意圖引起社會及公眾恐慌,罪責並不亞於葉繼歡一案,甚至更大,最終採納葉繼歡案所判囚的18 年為本案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後判囚 12 年。

警方:近年檢獲最多土製炸藥案件

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B組署理警司呂思灝於庭外指,本案為香港近年來檢獲最多土製炸藥的案件,亦是首宗於反修理案件有關並於高等法院判刑的案件。呂又強調涉案土製炸藥非常不穩定須即場引爆,並指爆炸品處理科人員冒著很大生命危險處理相關炸藥,稍一不慎可能喪命,所幸警方最終安全引爆所有炸藥。呂又指警方對是次判決表示歡迎,認為可向公眾發出強烈信息,並強調警方不會容忍暴力事件。

至於被告前年7月19日被捕後,原被控管有爆炸品罪並遭還押,其後控方發現落控時沒有取得所需的律政司司長同意書,同年 10 月申請撤回該控罪,並以新案件形式重新落控。控方早前指原則上被告於此期間遭還押的三個月,不應視為可於刑期中予以扣減。

而代表被告的大律師馬維騉則認為,該三個月應可於刑期中扣減,並指如假設被告行為良好等因素,該三個月可被視為等於服刑約 4.5 個月。控方雙方今再度提及相關爭議,法官最終落令懲教署於計算被告刑期時,應視他於 2019 年 7 月 19 日起被還押。

控方案情指,被告曾於2018年年尾向陳姓友人表示,因香港民族陣線的貨倉被爆竊,故希望另覓單位儲存貨物,陳因認識涉案單位業主,遂於2019年年初,安排被告租用涉案單位,並由陳代被告簽署租約。

警方即場引爆大部分炸藥

控方案情指,被告曾於 2018 年年尾向陳姓友人表示,因香港民族陣線的貨倉被爆竊,故希望另覓單位儲存貨物,陳因認識涉案單位業主,遂於 2019 年年初,安排被告租用涉案單位,並由陳代被告簽署租約。

至 2019 年 7 月 19 日,警方搜查涉案工廠大廈單位,並搜出約1公斤具高度爆炸性的炸藥 TATP、製作 TATP 的原料如雙氧水等、10 枝汽油彈、寫有「香港獨立」的標語板,香港民族陣線的宣傳單張等,同日拘捕被告。由於涉案的TATP十分不穩定,警方爆炸品處理課專家經評估後,決定於涉案大廈的天台及樓梯,引爆大部分 TATP,涉約 700 至 800 克。警方其後又搜查被告的住所,於其睡房內搜出《反恐逃生密技100招》、《香港獨立論》等書籍,以及寫有「香港獨立、分裂國家、顛覆國家」等字眼的宣傳單張,並於被告手機發現有關恐怖分子及爆炸品的資料。

案件編號:HCCC 31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