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歲學生被指向警訛稱沒戴身份證 辯方質疑無記低對答 作供警:個問題唔係我所問個問題
前年 11 月警方圍攻理大校園,兩名留守校園的男學生報稱不適,致電附近救護站,要求救護車送院治理,期間警員要求他們出示身份證,二人涉訛稱沒有攜帶,惟警員其後在其中一人的鞋內找到他們的身份證。該兩名學生各被控「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以企圖誤導警務人員」罪,其中案發時年僅 15 歲的男生否認控罪,案件今( 23 日)在九龍城法院開審。辯方指出,警員錄取書面供詞時間充足,但卻沒有將對答內容詳細記錄下來,警似乎答非所問:「因為個問題唔係我所問個問題。」辯方指並不理解他的回答。
現已年滿 16 歲的李姓男學生,被控於 2019 年 11 月 21 日,在尖沙咀康達徑尖東救護站,在救護車內向警員 23583 訛稱沒有帶身份證明文件;同案 18 歲鄭姓男學生早前選擇認罪,被判 18 個月感化令。
郭家麒陪同下離開理大
負責拘捕鄭的警員 23552 黃竟華(譯音)透露,案發時隸屬新界南機動部隊第 4 小隊,現轉守警察總部刑事部。他供稱,案發當日約凌晨時分,在校園對面的救護站外當值。約午夜 12 時半,一輛救護車駛至救護站附近,並稱有人報稱不適,要求送院治理。未幾,兩名男學生由時任立法會議員郭家麒陪同下離開理大。
在救護員初步檢查期間,黃留意到鄭拖著腿跛行,遂詢問他是否受傷,但對方稱沒有受傷,只是在校園逗留了數天,感到頭暈不適。黃隨即要求鄭出示身份證,惟他聲稱沒有帶,故應要求在白紙填寫姓名、身份證號碼及地址,在旁的李亦有說出姓名。
黃及後與同僚 23583 隨車送院,途中發現躺在救護床上的鄭雙腳交疊,貌似刻意遮掩左腳,加上鄭剛才聲稱沒有受傷,遂將其鞋脫掉,最終發現鞋內藏有由保鮮紙包住的一疊卡片,當中包括鄭、黃二人的身份證。
警承認沒有警誡
鄭在黃查問下承認藏身份證,解釋這樣做是為了阻止警方得悉其身份,逃避警方拘捕,以盡早回家。黃最終以誤導警員、拒絕出示身證及藏有他人身份證 3 罪拘捕鄭,並承認在查問前沒有施行警誡,因為警誡工作會交由其他同袍處理。
黃澄清,當時將寫有鄭個人資料的紙張放在崗位,故沒有在車上核對身份,但記得兩人都說出了真名。辯方質疑,既然黃同意查問的對答重要,為何只記下鄭的答案,而沒有記低他問的問題。黃表示查問的時間倉促。辯方追問,他理應有充足時間錄取口供,為何仍沒有仔細及準確地記錄問題。黃不同意沒有全面且準確作紀錄,並似乎答非所問:「因為個問題唔係我所問個問題。」讓在場所有人一頭霧水,連辯方亦不禁指,並不理解他的說話。
案件編號:KCCC82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