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 定罪第一人
獄中的肥佬黎早前給《蘋果》同事來信:「現在言論自由是危險的工作,請同事份外小心,不要犯險,自身安全重要。」是的,今時今日,紅線如天羅地網,難以掌握,報道事實可以變成煽動仇恨,車牌查冊追查真相會因「虛假陳述」入罪。
蔡玉玲成為香港首位因查冊做新聞報道而被法庭裁定罪成的記者,這是必定記入香港歷史的一筆帳目。行家傷心,憤怒,想不到因 7.21 事件第一個被定罪的人,不是施襲者而是追尋事件真相的記者。
上星期的 8.18 案,我遲了到法庭,卻剛好趕上吳靄儀的陳情。她不徐不疾的說:" The law should give protection to rights, not take them away, especially in Hong Kong, where structural democracy is still absent." 最後以 " I stand the law' s good servant but the people' s first. For the law must serve the people, not the people the law." 作結,全場掌聲雷動。我拍掌是因為她擇善固執,明知當法律已淪暴政手段,仍堅持在法庭上闡述彰顯公義的才是法治。這些道理,於今日的香港,尤顯蒼涼。
蔡玉玲因編導鏗鏘集《7.21 誰主真相》查冊採訪被拘控。如果你看過那一集內容,只會覺得那是優秀的新聞作品。記者鍥而不捨搜集閉路電視片段,利用車牌登記的公開資料尋查車主,再追訪涉事者。當晚放工被白衣人追打傷痕累累的廚師蘇先生,他在記者取得的閉路電視片段中,逐一認出施襲者:「估唔到我第一次認人程序,唔係喺警局,而係要咁嘅形式。」「點解警察做唔到?定唔做呢?」
《7.21 誰主真相》當日的節目介紹已說明時局:「事件論述由最初白衣人襲擊市民,演變成係白衣人與黑衣人暴力衝突,甚至有指事件係黑衣人主動挑起。」這集播出一個多月後,警方果然拘控當日被打傷的林卓廷等。(警方曾歸咎當日「穿反光黃背心女子」「只影一邊」激化衝突。這名「女子」何桂藍,正因 47 人案被羈押。)
蔡玉玲形容裁決不是對她一個人,而是對所有新聞工作者,整個新聞行業,「判我哋過去一路行之有效、查找真相嘅工具係有罪。」但她仍然勉勵大家不要放棄,找方法繼續履行天職,繼續做下去。
肥佬的信叮嚀同事:「高舉正義是我們新聞工作者的責任,只要我們不被不正義的誘惑蒙蔽,不讓邪惡透過我們而得逞,我們已盡責。」我想說的是,若明明看見邪惡卻沒有揭露,也是讓邪惡得逞。
(文章原刊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