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
她在庭外平靜的等著開庭,表訂時間是四點三十分,現在已經是五點四十分了,但是她一點也不著急。
她手握著驗傷單,心裡很篤定,知道法院一定會給他的先生教訓,讓她可以順利取得保護令。
先生已經是不知道第幾次打她了,這次是因為他真的太過分,竟然抓起嬰兒車往她身上砸,而且嚇醒了床邊的孩子,她有預感,下次一定會波及孩子,她只好第一次驗傷、第一次跟警察報案,希望能夠取得保護令。
她看著他先生蠻不在乎的眼神,她心裡閃過一絲不安。不過,她再次確認報案三聯單的內容,警察告訴她,先生已經坦承有動手,這樣保護令應該會核發吧!
又等了二十分鐘,法官終於請他們進去法庭內。
「不好意思,讓你們等了將近一個小時。」法官充滿歉意,「但是家事案件太多,我已經連續開庭八小時了。」
「沒事的。」她很體貼的跟法官說,畢竟他們後面還有幾位當事人在等,但是她看得出法官滿臉倦容。
「請您陳述一下聲請保護令的內容。」法官簡短的問。
「我先生在兩個月前對我動粗。起因就是他不讓我帶孩子回娘家,說我跟小孩都是他的財產,我頂嘴以後,他就拿起嬰兒車往我身上砸,這是我的驗傷單,還有報案的三聯單。」她鼓起勇氣說。
「相對人對於聲請人的陳述,有沒有意見?」法官聽了她的話以後,轉向那位先生。
那位先生西裝畢挺,畢恭畢敬的對法官說,「報告法官,我承認那天確實有跟她發生肢體拉扯,那是因為我們之間吵架,我已經忘記為了什麼。她想帶著孩子自殺,所以我阻止她,我老婆講的都不是事實。」
「所以你承認有拉扯?」法官追問。
「對。但是哪一對夫妻不會有拉扯?」男人說,「我太太剛剛講的話,都不是事實。我們只有這一次這樣拉扯,平常我都很疼愛她。」
她咬緊了嘴唇,幾乎發黑,雙手緊握,不知如何是好。她沒料到先生竟然會在法官面前撒謊。
「聲請人還有資料可以提供給法院參考嗎?」法官看起來想要結束這件案子了。
「法官,等一下,他真的有把嬰兒車摔到我身上,你看我的驗傷單,這怎麼會是拉扯所導致的結果?」她的聲音在發抖,「這是嬰兒車的照片,都已經壞掉了。」
法官沒有收下她的照片。「就算嬰兒車壞掉,也不能證明是你先生摔的。還有其他證據嗎?」
她的腦筋一片混亂,而先生謙恭有禮的笑容,更狠狠的甩了她一巴掌。
「況且,縱然可以證明他用嬰兒車丟你,你也必須證明不是偶發事件。」法官說。「他過去有對你動粗嗎?」
「有。」她斬釘截鐵的說,「他經常打我,這不是第一次了。」
「有證據嗎?」法官皺起眉頭。「例如驗傷單,或是報警的紀錄?」
「法官,過去我沒有想過要來這裡,怎麼會有證據?」她聽得出這件案子岌岌可危,她的語調很哀怨。「我沒有保存證據。」
「保護令的核發,必須是持續性的家暴。你如果不能證明是持續性的情況,而且未來有可能繼續發生,就算你先生剛剛說的是謊話,我也沒辦法發保護令給你。」法官說,「我們今天就審到這裡吧。」
她等了兩個小時,換到十分鐘的開庭,她失魂落魄的走出法庭,她先生從背後經過,帶著笑容,小聲的罵了她一句三字經,「回家你就知死。」
她楞了一下,但是沒有錄音,要怎麼證明恐嚇,在法庭門口,她無助的哭了起來。
作者 Facebook
(標題為編輯所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