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出任中大法律學榮譽教授 中大:將為法學教育提供意見
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馬道立在今年 1 月退休卸任,之後「復出」在香港、新加坡及英國三地擔任仲裁員,中大今( 26 日)公布,委任馬道立為法律學榮譽教授,任期已由本月 1 日起生效。馬道立上月出席英國格雷律師學院的網上論壇,形容國安法指定法官是一個奇怪(strange)的規定(見另稿)。
中大今日公布,委任馬道立為法律學榮譽教授,任期由本月 1 日起生效,指馬道立將在法學教育方面,為法律學院提供寶貴意見。
中大校長段崇智表示,馬道立服務香港司法機構逾廿載,對本港法律界和法學教育發展貢獻重大,相信其專業知識和豐富經驗,必為中大學生帶來莫大裨益。中大法律學院院長鄔楓則表示,很高興獲得馬道立加入、為學院立德垂範。
馬道立卸任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後,上月出席英國格雷律師學院的網上論壇,形容國安法指定法官是一個奇怪(strange)的規定。他認同在司法獨立下,應該由司法機構自行決定由哪位法官聽審案件,而不是由任何可能有著政治或其他背景的人處理。
馬道立亦曾於退任致辭時強調,「司法獨立」與政治無關,「我一向直言不諱,反對把司法機構及法院工作政治化」,又指香港法官即使受到極為尖刻、近乎辱罵的批評,仍一直堅守使命、毫不動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