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氣泡】政府研程式供場所核實打針記錄 惟無權核對身分 局方:用他人針卡屬違法
政府今日(27 日)宣布,放寬食肆及酒吧、夜店、派對房間等場所的限制,但要求員工和顧客須打疫苗,顧客亦強制要用「安心出行」。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食物)劉利群指,政府將研發新程式予場所負責人,檢視顧客的針卡紀錄,會顯示「已接種第一劑疫苗」、「已接種第二劑 14 日」及「錯誤二維碼」。但在記者追問下,劉利群承認,由於負責人無權核實顧客身份證,因此有機會無接種疫苗的顧客,拿取別人的針卡進入場所。她亦沒有提出應對方法,只呼籲市民勿以身試法。
入場所前須掃瞄針卡二維碼
新一輪「疫苗氣泡為基礎」的放寬食肆措施將於 4 月 29 日推行,政府將提供四個選項「ABCD」予食肆選擇;亦類早前被關閉的六類場所,即酒吧、酒館、夜店、卡拉OK、partyroom、浴室,亦可在「疫苗氣泡」下重開,但員工及顧客須至少打一劑疫苗,顧客須使用「安心出行」。(詳見另稿)
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食物)劉利群指,政府會為食肆及場所研發新手機應用程式,以檢視顧客的針卡紀錄,屆時客人進入食肆前,要先出示針卡上的二維碼,場所負責人掃瞄程式後,會顯示「已接種第一劑疫苗」、「已接種第二劑 14 日」及「錯誤二維碼」,並會以三種不同顏色顯示,方便負責辨識。
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衞生)蔡傑銘指,客人有責任提供正確資料予負責人,但負責人沒有需要進行較複雜的核實,例如身份證明核實等,相反若顧客提供錯誤資料,或刻意誤導負責,將會有法律責任,可判處 5000 元定額罰款。
有記者問及,若一名無接種疫苗的市民,可拿取別人的針卡進入場所,是否存在漏洞。劉利群指「執行方面要公道」,並稱當局沒有授權予食肆及酒吧負責人檢查顧客身份證,因此有可能出現有關情況,並「強烈呼籲大家唔好咁樣做。」
她又強調,當局執法人員若巡查時發現有關情況,則會視為不真確虛假資料,會按相關條例發出 5000 元定額罰款通知書,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限聚令未放寬 陳肇始:不能一下子好多嘢放寬
新措施下,顧客或員工若因健康理由不適宜接種疫苗,可以提交申報表及醫生證明,但當局並無進一步解釋「健康理由」的定義或例子。有記者指出,若有市民擔心出現副作用而不接種疫苗,可否視作「健康理由」拒絕接種,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指,香港很多人有受控的慢性病,但不等如不能接種疫苗,「你係怕有副作用,都需要解說,了解一方面可以睇多啲資訊,另外一方面可以睇一睇醫生,你身體係咪敏感,你驚有副作用,係邊一種副作用呢?會唔會有多啲解釋呢?」
至於 4 人限聚令至今仍未放寬,陳肇始指限聚令放寬有不同因素,「我哋不能夠一下子好多嘢放寬,而家係逐步有序放寬。至於係咪打到幾多疫苗為基礎,其實社會上好多唔同活動,如果真係,整個社會多啲人去打疫苗,個保護屏障建立起來,就更加多嘢更有條件放寬。」她又指,外國很多國家疫苗短缺,香港現時 16 歲以上人士已可接種,形容「我哋係比較幸福,我哋有充足疫苗供應,希望珍惜而家香港現有足夠(疫苗的)情況。」